勃列日涅夫主义(Brezhnev Doctrine)又称勃列日涅夫学说,指在1968年侵略
捷克斯洛伐克
前后,由苏联领导人
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
制定的一整套苏联对外扩张的理论。该理论采取进攻性战略,主要包括:军事上以
美国
为主要对手,战略重点在欧洲,将过去追求的苏美合作主宰世界改为力求取代美国,称霸世界,在苏联及华沙条约成员国内,推行的一套对外扩张和对东欧
社会主义国家
进行思想和政治控制的理论。该主义虽然以勃列日涅夫命名,但实际上是当时掌握苏联意识形态宣传大权的“灰衣主教”
米哈伊尔·安德烈耶维奇·苏斯洛夫
的“成果”。
- 中文名
- 勃列日涅夫主义
- 外文名
- Brezhnev Doctrine
- 又 称
- 勃列日涅夫学说
- 出现时间
- 1968年
- 类 型
- 有限主权论
- 创始人
- 勃列日涅夫
简介
这是苏联1968年8月
入侵捷克斯洛伐克
以后,西方制造的一个名词,认为
苏联共产党
领导人勃列日涅夫是这一思想的代表,因而得名。“
布拉格
事件”后,为了替自己的侵略行径辩解,勃列日涅夫抛出了所谓“社会主义大家庭论”、“有限主权论”和“国际专政论”等理论。
1968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
波兰统一工人党
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当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转向复辟
资本主义
方向的时候,当出现了对这个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威胁、对整个社会主义大家庭安全的威胁的时候,这就已经不仅仅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问题了,而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共同的问题和关心的事情”,苏联就有权对这个大家庭成员采取军事行动。
苏联报刊也大肆宣传,“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权”,而一国的主权是“有限度的”,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有权“决定”大家庭成员的“命运”,其中“包括它的主权命运”等,这就是所谓的“
有限主权论
”。
此外,苏联领导人还宣称,在世界上“存在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离开了这些共同规律”就是“离开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意味着“社会主义成果的丧失”。如果哪里出现了这种情况,苏联决不会袖手旁观,就要向“兄弟国家”提供“一切援助”。这里所说的“共同规律”,显然是指苏联模式和苏联经验。后来人们把“
有限主权论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国际专政论”和“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论”等理论,统称为“勃列日涅夫主义”,作为对苏联贴着“社会主义”、“
国际主义
”标签的
霸权主义
理论的一种概括。
理论
-
1.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即社会主义国家属于一个大家庭,不允许其他势力将一个国家从社会主义大家庭分裂出去。
-
2.
大国责任论,苏联在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是大国,应当承担大国的责任。意在强调苏联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家长的地位。
- 3.
-
4.
有限主权论 ,即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应受到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利益的限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
- 5.
-
6.
利益有关论,即社会主义国家中任何一国,都会涉及苏联的利益。
在
勃列日涅夫
的领导下,苏联的
大国沙文主义
逐渐演变成
霸权主义
。
苏联
不但把自己推行社会主义的模式强加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干涉别国内政,还不惜动用军事手段来推行这种干涉。1968年苏联
入侵捷克斯洛伐克
镇压
布拉格之春
,不久勃列日涅夫就推出了其有限主权论,为其侵略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作辩护。1979年,在
阿富汗
亲苏政权倒台后,苏联又出兵侵略阿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