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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列日涅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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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主权论
勃列日涅夫主义(Brezhnev Doctrine)又称勃列日涅夫学说,指在1968年侵略 捷克斯洛伐克 前后,由苏联领导人 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 制定的一整套苏联对外扩张的理论。该理论采取进攻性战略,主要包括:军事上以 美国 为主要对手,战略重点在欧洲,将过去追求的苏美合作主宰世界改为力求取代美国,称霸世界,在苏联及华沙条约成员国内,推行的一套对外扩张和对东欧 社会主义国家 进行思想和政治控制的理论。该主义虽然以勃列日涅夫命名,但实际上是当时掌握苏联意识形态宣传大权的“灰衣主教” 米哈伊尔·安德烈耶维奇·苏斯洛夫 的“成果”。
中文名
勃列日涅夫主义
外文名
Brezhnev Doctrine
又    称
勃列日涅夫学说
出现时间
1968年
类    型
有限主权论
创始人
勃列日涅夫

简介

这是苏联1968年8月 入侵捷克斯洛伐克 以后,西方制造的一个名词,认为 苏联共产党 领导人勃列日涅夫是这一思想的代表,因而得名。“ 布拉格 事件”后,为了替自己的侵略行径辩解,勃列日涅夫抛出了所谓“社会主义大家庭论”、“有限主权论”和“国际专政论”等理论。
勃列日涅夫
1968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 波兰统一工人党 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当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转向复辟 资本主义 方向的时候,当出现了对这个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威胁、对整个社会主义大家庭安全的威胁的时候,这就已经不仅仅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的问题了,而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共同的问题和关心的事情”,苏联就有权对这个大家庭成员采取军事行动。
苏联报刊也大肆宣传,“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权”,而一国的主权是“有限度的”,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有权“决定”大家庭成员的“命运”,其中“包括它的主权命运”等,这就是所谓的“ 有限主权论 ”。
根据这一理论,除“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家长”——苏联以外,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都是有限的,谁要试图抛弃 苏联模式 ,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都是苏联所不能允许的,苏联必须加以干涉。
与此同时,苏联当权者还认为,“历史的发展将提出这样的任务:把 无产阶级专政 从“一国性的专政”变成“国际性专政”。
此外,苏联领导人还宣称,在世界上“存在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离开了这些共同规律”就是“离开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意味着“社会主义成果的丧失”。如果哪里出现了这种情况,苏联决不会袖手旁观,就要向“兄弟国家”提供“一切援助”。这里所说的“共同规律”,显然是指苏联模式和苏联经验。后来人们把“ 有限主权论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国际专政论”和“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论”等理论,统称为“勃列日涅夫主义”,作为对苏联贴着“社会主义”、“ 国际主义 ”标签的 霸权主义 理论的一种概括。

理论

  1. 1.
    社会主义大家庭论,即社会主义国家属于一个大家庭,不允许其他势力将一个国家从社会主义大家庭分裂出去。
  2. 2.
    大国责任论,苏联在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是大国,应当承担大国的责任。意在强调苏联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家长的地位。
  3. 3.
    国际分工 论,即在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内实现产业分工。
  4. 4.
    有限主权论 ,即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应受到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利益的限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
  5. 5.
    国际专政论,即 无产阶级专政 已经超过了一国范围,可以跨国实行专政。
  6. 6.
    利益有关论,即社会主义国家中任何一国,都会涉及苏联的利益。
勃列日涅夫 的领导下,苏联的 大国沙文主义 逐渐演变成 霸权主义 苏联 不但把自己推行社会主义的模式强加给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干涉别国内政,还不惜动用军事手段来推行这种干涉。1968年苏联 入侵捷克斯洛伐克 镇压 布拉格之春 ,不久勃列日涅夫就推出了其有限主权论,为其侵略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作辩护。1979年,在 阿富汗 亲苏政权倒台后,苏联又出兵侵略阿富汗。

批评

一些 社会主义国家 曾经对勃列日涅夫主义进行批评和谴责。
1968年8月, 南斯拉夫 南共联盟中央全会上提出对对苏联的 有限主权论 、国际专政论等内容加以谴责。
1968年11月,罗马尼亚共产党领导人 齐奥塞斯库 指出“限制或放弃华沙条约某一成员国的主权的理论(即有限主权论)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的准则”。
1968年—1969年,中国的 两报一刊社论 批判勃列日涅夫主义为 霸权主义 ,是“ 社会帝国主义 的强盗理论”。

结束

戈尔巴乔夫 于1985年3月11日在苏共中央非常全会上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国防会议主席。他实际上成为苏联的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上台后,提出 新思维 ,摒弃了勃列日涅夫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