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域历史悠久。据《禹贡》记载,夏禹时期为冀州地。春秋时期域内先后建有鲜虞国(都城在今正定新城铺一带)、鼓国(都城在今晋州城西)、肥国(都城在今藁城区城西南城子村一带)。战国时期鲜虞人建立中山国(都城在今平山县城北下三汲一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全面推行郡县制,属巨鹿郡(郡治今平乡县)。西汉高祖三年(前204),始置恒山郡(郡治今元氏县西北)。汉文帝初,因文帝名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汉高祖十年(前197),改秦时东垣县(县治今石家庄市东古城)为真定县,并于汉武帝元鼎四年(前113)置真定国(都城在金东古城)为真定县,并于汉武帝元鼎四年(前113)置真定国(都城在金东古城)。三国时期,为魏地,分 别属常山郡、安平郡、赵国、巨鹿郡、中山国。西晋统一后,分别属冀州常山郡(西晋郡治由今元氏县西北移至东古城,东晋郡治由东古城移至今正定镇)、中山国、巨鹿郡、赵国、博陵国。隋代,分别属恒山郡(后改恒州,郡治真定,今正定镇)、赵郡(郡治平棘,今赵州镇)、信都郡(郡治今衡水市冀州区)、高阳郡(郡治今定州市)。五代时期,属河北成德军节度使,域内有镇州(州治今正定镇)、赵州(州治今赵州镇)、定州(州治今定州市)、祁州(州治今无极镇)。宋代,属河北西路(路治今正定镇)。元代,属中书省真定路(路治今正定镇)、保定路(路治今保定市)、广平路(路治今邯郸市永年区)等。明代,属京师正定府(府治今正定镇)、保定府(府治今保定市清苑区)。清代,属直隶省真定府(府治今正定镇,清雍正元年改正定府)、保定府(府治今保定市清苑区)、赵州(州治今赵州镇)、定州(州治初属祁州,雍正十二年改今定州市)。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仍沿清制。1914年,裁府设道。1925年6月24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命令直隶省建立“石家市”,实行市自治制;8月29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又以1273号指令批准将石(家)庄、休门合并,取首尾各一字,更名为石门市,组建石门市政公所,筹建市制。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取消所有市政公所,废除原来的“市自制”。至此,建市工作遂告搁浅。1938年1月15日,组建伪石门市政公署筹备处。1939年10月7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以秘字第1027号指令,正式批准设立石门市。1947年11月12日石门市解放,12月26日石门市更名为石家庄市。1948年9月26日,石家庄市改属华北人民政府领导。1949年1月24日阳泉市划归石家庄市,同年8月又划归山西省;8月1日石家庄市归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省辖市。1949年石家庄专区初设,辖14县1镇。1958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由省辖市改为专辖市。1960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家庄专区,改为石家庄市。1961年5月,国务院批准恢复石家庄专区建制。石家庄专区辖石家庄市和25个县。1962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衡水专区,石家庄专区所辖衡水等8县划归衡水专区,此后石家庄专区辖石家庄市和17个县。1967年11月21日,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专区改称地区。1967年12月20日,石家庄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8年1月29日,河北省会迁至石家庄市。1978年3月11日,石家庄市划为河北省直辖市。1978年7月,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河北省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8月12日,撤销石家庄市革命委员会,恢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1993年6月30日,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合并,成立新的石家庄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