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7月24日电(记者刘圆)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这是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纪委公布的揭阳落马的第三位高官,据广东省此前纪委通报,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及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因涉嫌巨额受贿严重违纪被“双开”。


据揭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资料显示:刘盛发,男,广东汕头人,汉族,1962年2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4.07在韩山师专中文系读书;
1984.07--1986.07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任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室资料员(其间:1985.11--1986.02参加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12任共青团澄海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1.01历任汕头特区区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任汕头特区管委会办公室民政科副科长、龙湖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为正科级干部);
1992.02--1992.07在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正科级);
1992.07--1994.03任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级);
1994.03--1995.11任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1995.11--1998.02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1998.02--2001.07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
2001.07--2003.06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6--2003.08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8--2006.12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1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08.10--2010.12参加华南理工大学EMBA班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广东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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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