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 編輯 ]

NBA全明星週末 (All Star Weekend) ,最初是仿效棒球的全美棒球明星賽而舉辦NBA全明星賽,現在已經變成「全明星週末」,賽期三天。
1950年 NBA 成立有四年,但在球隊的門票收入和聯盟收入不太樂觀。因此NBA首任主席和波士頓塞爾蒂克隊總裁,決定採用能夠吸引觀眾的方式來改變這個狀況。由NBA總部公關負責人提議仿效 全美棒球明星賽 舉辦 NBA全明星賽 ,最後便依此執行,NBA全明星賽也沿用全美棒球明星賽的習慣,在每個賽季中期進行。
1951年 3月2日,第一屆NBA全明星賽在波士頓花園體育館舉辦,吸引到10094名球迷到場,從此NBA每年會舉辦一次,到 2010年 為止,共舉辦了59屆全明星賽,東區就獲得36次的勝利。

規則辦法 [ 編輯 ]

在賽季進行到一半,便從東西區球隊中選出最優秀的球員舉行一次表演性質的對抗賽。
選擇的權利除了是球隊的教練,也讓觀眾參與,總共24名球員中東西區各占12名,其中的五位先發球員就由觀眾票選決定,另外七名由教練選出。比賽進行時東西區球員會輪流上場,主要是展現球員之球技,勝負意義不大。

相關網站 [ 編輯 ]

  • 2012年全民星週末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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