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Green day(绿日)?

如了个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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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Day是90年代“朋克复兴”运动的主力干将之一。当时那批乐队包括Weezer、Blink-182、Sum41、Rancid、the Offspring、Nofx等等。Green Day是其中知名度最高、商业最成功的乐队,以至于成为大众心目中“朋克”的代言人。

那么为什么是Green Day?有两点:一,旋律性。更简单的说,“好听”。“好听”是降低门槛、使乐队走进千家万户的关键——不然你认为为什么林肯公园前两张挂着“金属”标签的专辑能卖过千万?Weezer的Blue Album、Blink-182在主流市场取得成功也是这个原因。

二,90年代涅槃签入主流厂牌......的子厂牌后大获成功,使主流厂牌重视独立乐队,希望能再挖出个宝——还真给挖出来了。当然,能被主流厂牌看上的乐队,得符合“好听”这个前提。

——也有不愿意服从上述两项要求的硬核朋克乐队,那就当一辈子独立乐队咯。

这批重视旋律性的朋克乐队被称为Pop Punk,或者“旋律硬核”,或者New School Punk,并且影响一批日本乐队比如ASIAN KUNG-FU GENERATION、STRAIGHTENER、ELLEGARDEN、Good 4 Nothing、One OK Rock等,那是后话。哦对了,新裤子花儿达达反光镜也是受这一风潮影响的乐队。

说回Green Day。其经历是标准的从地下打拼、进入主流市场、迈向人生巅峰的励志故事。早期是三和弦朋克,颇受雷蒙斯影响,歌唱年轻人的憧憬和迷茫,比起硬核朋克攻击性不强。后期转型为另类流行摇滚乐队——是的我说的就是最受大众欢迎的甚至被视为经典的American Idiot,准确的说这张专辑已经不是朋克风格。而且它顺应伊拉克战争引发的反战舆论趋势,披上政治色彩,增加了“深度”,又有大热单曲加持(“导播,请把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再放一遍!”),想不成功都难。之后试图用21st Century Breakdown复制American Idiot的成功,没成。¡UNO!、¡DOS!、¡TRÉ!三张专辑回溯朋克/grunge时代,反响一般。到Revolution Radio.......想回复00年代声势是不行了,毕竟10年代主流市场是黑人音乐的天下,管你流朋Grunge新金EMO,都得给黑炮让路。

不过Green Day所达成就已是绝大数乐队不能企及的了——想想有多少三张专辑内脸部着地(Weezer:阿嚏!)甚至连“红”的边都没沾过的乐队。Green Day的成功是自身实力加时代机遇共同结合的产物,缺一不可,不然——亲?听过Pavement伐?听过Modest Mouse伐?快去听!好听不要钱!

说到时代机遇还要补充一句,90年代主流市场是摇滚乐的黄金期,流朋Grunge新金EMO轮番上场。不过除了极少数专辑能够达到口碑销量双达标——比如Nevermind、Blue Album、Dookie——绝大多数专辑是“专辑卖得多,评论骂得狠”。电影《死侍》有一句俏皮话:“I'm about to do to you what Limp Bizkit did to music in the late 90s。”——我要像软饼干乐队在90年代后期毁掉音乐那样毁掉你。毁掉九十年代后期音乐的不止软饼干,以Nickelback为代表的一批用Grunge之名的摇滚乐队也有“突出贡献”。这要看来,American Idiot和The Black Parade是很有节操的另类流行摇滚专辑了。摇滚在主流市场的风潮到00年代中期结束,接下来就是电音舞曲R&B的天下了。

还有,不知道为啥,那些进入主流市场的流朋Grunge新金EMO乐队最后都转型另类流行摇滚风格,连日本乐队都不例外。就不说现在的One OK Rock了,我可是眼睁睁看着the HIATUS从流行朋克转向另类流行摇滚啊。

Green Day早期的三和弦朋克我不太喜欢,听起来太单一了——其实我也不喜欢雷蒙斯。我不算非~~~常喜欢American Idiot,但至少比三和弦朋克有意思。当年好歹也是买过CD、为American Idiot贡献过全球销量啊。

最后,我心目中最好的流行朋克乐队永远是ELLEGARDEN——ELLEGARDEN牛逼!!我永远爱ELLEGARDEN!!(破音

那些喷子怎么评价

我不在乎

GD对我来说

就是不可割舍的

那一整个夏天的阳光

和耳机中循环的 一觉睡到国庆节

怕是

再也回不到一首歌

循环一个夏天的年纪了。

讲真,看多了涅槃主场柯本的帅脸,再看绿日乐队,深感几个人的颜值不太加分。绿日vocal炸毛的脑袋和厚重的黑眼圈给我印象很深,《American Idiot》的mv好像几个小矮人在唱歌哈哈哈。

说实话,看几个绿日的mv就会发现他们的作品大多是制作成本并不高,在国内小鲜肉横行、国内部分音乐制作绚丽多彩的今天,几位成员的穿着打扮甚至过分朴素了,但是也正是这样的简单,让我感觉到“music is everything”。

Green Day是90年代“朋克复兴”运动的主力干将之一。当时一起出名的乐队很多,但是Green Day是其中知名度最高、商业最成功的乐队,以至于成为大众心目中“朋克”的代言人。

我们一直提倡摇滚乐一定要从上世纪的作品开始听,因为从21世纪开始,音乐圈就逐渐变成电音舞曲R&B的天下了,即使还有人在坚持做摇滚乐,也不太硬核。很多歌其实具备摇滚元素,甚至以摇滚为内核,但是听起来摇滚风格不重,因为创作者为了提高他们的传唱度,在其中加入了相当多的流行乐元素,弱化了摇滚风格。

所以,了解摇滚乐,绿日是必修课。

那么在那个摇滚乐盛行的年代,为什么绿日能够在市场中占得一席之地呢?

两个原因,一是降低门槛,二是拔高内涵

所谓降低门槛,你会发现,批评绿日乐队的大多是内行人,因为绿日乐队的作品旋律简单,我是个不懂乐理的人,但是连我也能感觉到绿日的歌技巧性没有特别强,词曲安排不是特别复杂,但正是这个特质帮助绿日走进大街小巷,走进无数年轻人的耳朵里。

所谓拔高内涵,是说绿日后期的作品内核相对宏观。绿日早期的作品主要歌唱年轻人的憧憬和迷惘,而后期则进行了转型,成为了比较有特色的流行摇滚乐乐队,举两个例子。

比如《American Idiot》,专辑封面的心脏形状的滴血手雷已经足够表达作品本身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与生命和战争有关,当时伊拉克战争引发热烈的反战情绪,这首歌同时完成了发泄绝望情绪和进行人文关怀的双重任务,政治色彩把这首摇滚乐作品送上了另一个高度。

而《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则是相似风格的另一佳作,曲风强劲有力,内容哀伤痛苦,这首歌原本是绿日主场为了缅怀父亲而作,但是歌曲的mv再一次使用了战争题材,讲述一对情侣因为战争天人永隔的故事。

90年代的朋克复兴的最大功臣。

个人认为GD最好的专辑是Dookie。

最好的歌是Jesus of Suburbia。

对于绿日,很多人说是垃圾乐队,垃圾朋克,说是流行朋克。

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因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东西的点也可能大不同。第一次是听是偶然放了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清爽干净的吉他前奏好像夏日拂面而来有些燥热却柔和的风,初感有些滚烫,继续沉浸就觉得真是温和的力量啊。比利乔年轻时代清澈的嗓音开始回荡
Summer har gone and passed .夏日来又复去。
The innocent can never last.天真岁月却永不离开。
我就被吸引住了,站在原地屏息静听。吉他和人声低吟,回拨循环8小节之后底鼓声起,轻弱的地鼓和踩嚓呼应响起结成利落动人的节奏。
冬冬嚓冬冬嚓 简简单单的八分音符凑拼,没有复杂的切分炫技。
但却是我目前听过简简单单的节奏里面最能打动我的。把嚓换成军鼓边击更好听,清脆撩人。跟吉他声是绝配。
Like my father come to past.正如我的父亲来这世上又离去。
Twenty years has gone so fast.二十年一晃而过。
简简单单的话。当时我刚刚20岁,经历了一段不堪的岁月,我的父亲也很早离世。
我听到这两句歌词我在想是不是平行世界的自己写的.

2分05s进入副歌部分电吉他开始随军鼓六连击开始发力振奋。比利乔的声音里开始有一种破碎的感觉,加入了和声,更加的动人。


Here comes the rain again

.此刻大雨又从天而落
Falling from the star.从天际坠下.
Drenched in my pain again.再次唤醒我的痛苦。
Becoming who we are.成就了你我。
As my memory rests.当我的记忆已经沉寂
But never forgets what i lost.但我绝不忘记我失去了什么。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九月结束,再叫醒我......


都江堰永远时不时就在下雨。
当时真的在下雨,我抬起手真的有雨滴打在手上。

Here comes the rain again
Falling from the star.......

副歌唱完最后一句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声调一扬电吉他开始拔地而起尖锐嘶鸣变得疯狂,随重锤鼓声一起点燃了我的全身血液。

我就知道这个人,写出这首歌的这个人,一定跟我有某种程度的类似。我们一定是一类人。

于是里面回去搜了绿日,去搜了比利乔。
他12岁的时候父亲车祸离世,于是把自己关进房间里呆了一个月,对他妈妈说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七年之后他成立了乐队写出了这首歌。当时他也20岁.在台上唱
Seven years has gone so fast。七年过的真快啊。

我站在遥不可及的地球另一边,看到这种声音穿梭了整个大洋峡谷沟壑星空城市的灯红酒绿大街小巷。在20年的时间里游荡漂浮最终一部分洒在我身上。
那一刻20岁的我深刻的理解了20岁的比利乔。
然后深爱上了这个脾气超爆的乐队。
12年的时候他演出,因为前面的歌手(貌似贾斯汀?)耽误了时间而在他们之后是流行天后蕾哈娜。
于是主办方把他的时间压缩到了四首歌后只有1分钟。
他站到台上连说了32个fuck堪称英文如何灵活使用fuck的教学(笑)。
说我他妈1988年就在这里演出,可现在你们他妈的就给我他妈的一分钟。
3一分钟?我给你看看一分钟能他妈的做什么?
然后砸了吉他砸了贝斯把话筒扔上天对在场的观众说
上帝会爱你们。


转过头对主办方的位置竖了中指。我边看边大笑.

这才是绿日啊。


他们写了很多反战的歌,倡导和平和自由。一辆90年代mv里出境的破车到17年还在开,居然还没开散架,有品味又可爱的老男人。


15年入选摇名人堂
16年出了新专revolution radio。
这首Still breathing向全世界宣布老朋克又回来了。在录音棚里还是一样的暴躁和柔情。但在现场真的吼不动了,嗓子变的干哑。

40岁的脸,50岁的声音,17岁的心在唱


Just shine a line into the wreckage,so far away away.

再给这废墟一束光亮吧,就算很遥远遥远。
Cause i’m still breathing.因为我们还在喘息。


听他们的歌最适合做事,风格还是一成不变,简单但就是好听。

清爽的吉他扫弦适合成为路上行走如风的伴奏。

他是我的朋克启蒙,一个真正给我正确定义了朋克精神的人。
不是嗑药吸毒约炮玩女人放纵自己的一些所谓很rock punk的事情。


而是反叛不认同的主流,反抗战争,倡导和平,发自内心的热爱生活和生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才叫真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