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进行
“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选项”工作。选项程序经过学生预选、教师确认、正式选做三个步骤。预选阶段,学生根据实验项目介绍及教师介绍,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项目;教师确认阶段,指导教师了解学生实验基础与专业背景,确认学生选做资格;最后,学生正式确认选做实验项目。
2
.选项结果确认后,学生即可进行项目实验阶段,实验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教学运行工作。
3
.选做实验项目,学生应严格完成项目要求内容,在选做学期内撰写规范严谨的实验报告。
4
.指导教师对学生实验过程给予指导、督促,批改小组实验报告,并在学期末完成实验成绩评定工作。实验成绩按优秀
(A
)
、良好
(
B
)、中等(
C
)、及格(
D
)、不及格(
F
)五级分制记载。
5
.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每个实验记
1学分,学分计算至“课外培养计划”环节。
6.在项目设定“每组人数”前提下,实验评分以实验小组为单位给分,每人取得相同成绩与学分。
五、教学条件保障
1.承担实验项目的教学单位,应开放相关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完善开放管理制度,要求学生规范操作实验,确保实验项目的顺利开展,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2
.学校根据各单位实验项目开展情况、学生选做情况以及实验项目需求,给予一定的实验耗材经费补贴。学校鼓励学院充分调动教学资源、科研条件等,支持开展实验项目。
3
.对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学校按每组
10
个标准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
〇
一
六
年
九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