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我部对第六批申请审查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2家单位的4个申请审查结果进行调整,4个申请予以通过;对第六批申请审查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涉及的1家单位的1个申请进行核查,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属实,该申请维持通过的审查结果。现对上述通过单位申请予以公告。
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寄送达。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17日
  • 1. 自然资源部2022年第八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 2. 2022年第八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 3. 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新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甲级申请审批公告
  • 4. 关于福建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 5. 部2022年第七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 6. 4家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 7. 2022年第七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 8. 2022年第六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 9. 3家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 10. 2022年第五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