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业务成本是依据《医院 会计 制度》设立的“医疗业务成本” 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为5001,属于费用类科目。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人员经费 、耗用的药品及卫生 材料 费、 固定资产 折旧 费、 无形资产 摊销费、提取 医疗风险基金 其他费用 ,不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 科教项目收入 形成的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   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在“ 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在本科目核算;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发生的支出,在“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 配套资金 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的不与本制度规定的特定“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 专用材料费 、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在本科目核算,不在“财政项目 补助支出 ”、“ 科教项目支出 ”科目核算。

自2019年1月1日起, 政府会计 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医院 会计制度 》。

医疗业务成本明细科目设置
“医疗业务成本”科目应设置“人员经费”、“卫生 材料费 ”、“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各具体科室进行明细核算,归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类各科室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各科室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各科室的 直接成本 。   “人员经费”、“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还应参照《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中“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 备查簿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 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以及“ 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的相关科目,对各项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财政基本补助支出进行登记。
医疗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医疗业务成本的主要 账务处理 如下:   (一)为从事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人员经费),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付福利费 ”、“ 应付社会保障费 ”等科目。   (二)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内部领用或出售发出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贷记“库存 物资 ”科目。   (三)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财政补助、科教 项目资金 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 待冲基金 ”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照 应计 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 累计折旧 ”、“ 累计摊销 ”科目。   (四)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按照计提金额,借记本科目(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贷记“ 专用基金 ——医疗风险基金”科目。   (五)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 存款 ”、“ 待摊费用 ”等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 本期结余 ,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结转 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