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业务成本是依据《医院
会计
制度》设立的“医疗业务成本”
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为5001,属于费用类科目。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人员经费
、耗用的药品及卫生
材料
费、
固定资产
折旧
费、
无形资产
摊销费、提取
医疗风险基金
和
其他费用
,不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
和
科教项目收入
形成的
固定资产折旧
和
无形资产摊销
。
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在“
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在本科目核算;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发生的支出,在“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
配套资金
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的不与本制度规定的特定“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
专用材料费
、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在本科目核算,不在“财政项目
补助支出
”、“
科教项目支出
”科目核算。
自2019年1月1日起,
政府会计
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医院
会计制度
》。
医疗业务成本明细科目设置
“医疗业务成本”科目应设置“人员经费”、“卫生
材料费
”、“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各具体科室进行明细核算,归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类各科室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各科室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各科室的
直接成本
。
“人员经费”、“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还应参照《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中“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
备查簿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
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以及“
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的相关科目,对各项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财政基本补助支出进行登记。
医疗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医疗业务成本的主要
账务处理
如下:
(一)为从事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人员经费),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付福利费
”、“
应付社会保障费
”等科目。
(二)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内部领用或出售发出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贷记“库存
物资
”科目。
(三)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财政补助、科教
项目资金
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
待冲基金
”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照
应计
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
累计折旧
”、“
累计摊销
”科目。
(四)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按照计提金额,借记本科目(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贷记“
专用基金
——医疗风险基金”科目。
(五)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
存款
”、“
待摊费用
”等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
本期结余
,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结转
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