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第1-3章笔记
(正式进入笔记啦。目前的打算是想到什么写什么,没有一个完整的主题/结构,因此会很乱……毕竟这本书太丰富了,只能挑一小部分点到为止,如果能展现一点点乔伊斯的天才之处也就够了。)
题图就是比真实场景好看一万倍的Martello Tower,也是文中的Stephen和现实中的乔伊斯住(过)的地方啦。
1922年之于西方文学(尤其是现代主义文学)是极其重要的一年。除了《尤利西斯》的出版之外,T.S. Eliot创办了杂志《标准Criterion》并于同年在杂志上发表了影响西方文学界的作品《荒原 Wasteland》,伍尔夫出版了《雅各布的房间 Jacob’s Room》并在同年夏天完成了短篇小说《邦德街的达洛维夫人 Mrs Dalloway in Bond Street》,这也是后来伍尔夫的代表作《达洛维夫人Mrs Dalloway》的前身。1922年,卡夫卡开始创作《城堡》,里尔克完成了《杜英诺悲歌Duino Elegies》并开始创作《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诗Sonnets to Orpheus》。《追忆似水年华》的第四卷《索多姆和戈摩尔》在巴黎发表,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的英译本也正式出版。这一年在巴黎,马塞尔·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巴勃罗·毕加索、伊戈尔·费奥多罗维奇·斯特拉文斯基以及埃里克·萨蒂等各个领域的现代主义大师,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一起聚餐。
不过,这篇笔记的重点是《尤利西斯》。
乔伊斯曾说他觉得文学人物中最完整的一个人/角色是奥德修斯,因此我们大概可以期待,他的《尤利西斯》也想向读者展现一个最完整的角色。全书共十八章,每一章都以《奥德赛》相关的事件或角色命名,因此在每一章中寻找《奥德赛》的影子也成了一种乐趣,像是小时候六一游园会的全校寻宝活动。前三章以Stephen早上8点到11点的生活为主线,第四至六章以Leopold Bloom早上8点到11点的生活为主线。由于才看到第七章,并不知道后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过似乎从第六章开始,叙述者渐渐的离开了某一个固定角色的意识,开始全局游走,而每章的文体语言等等都有了更独立自由灵活的发挥,不再受某一个角色限制(虽然Leopold Bloom似乎还是全书主人公)。当然啦,著名的最后一章Penelope中,读者又被困进了Molly Bloom的脑海里,看着全篇流动的意识我能想象乔伊斯写到后来是有多嗨。
第一章是 Telemachus , 奥德修斯的儿子。 第一段 就非常值得细细品味。
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 A yellow dressinggown, 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on the mild morning air. 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 Introibo ad altare Dei.
最后一句是来自于《圣经 诗篇》中的拉丁文,意思是“我将上到神的祭坛。”在圣经的赞美诗中,受压迫者的祈祷往往通过祭坛传达给神。整个第一段便是一幅讽刺祭坛的画面。Mulligan所在的台阶暗指通往祭坛的台阶,他所拿的碗也是圣杯的象征。不过有趣的是,Mulligan的碗中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摆成了一个十字架的样子。大概十字架代表宗教,镜子表示“认识”而剃刀暗指“暴力”?也许(对于部分当时的爱尔兰人来说)宗教的本质是压迫和屠杀?
通过后两段Mulligan和Stephen的对话,我们可以看出Stephen在Mulligan楼下,即Mulligan在Stephen 之上,因此乔伊斯不无嘲讽的将Mulligan刻画成了祭坛上的神的形象,而Stephen成了祭坛下受压迫的正在祈祷的众人。除了神/人的关系之外,Mulligan与Stephen以及上帝和信徒之间的主仆关系也渐渐显示了出来。Stephen对于主仆关系特别的敏感,在之后与Haines的对话中,Stephen有一段特别有名的对白:
- I am a servant of two masters, Stephen said, an English and an Italian.
- Italian? Haines said.
A crazy queen, old and jealous. Kneel down before me.
- And a third, Stephen said, there is who wants me for odd jobs.
- Italian? Haines said again. What do you mean?
- The imperial British state, Stephen answered, his colour rising, and the holy Roman catholic and apostolic church.
同时,开篇对神的祈祷也呼应了希腊罗马史诗传统中开篇对缪斯的invocation,可以说是乔伊斯对史诗的一种致敬,对天主教的一种嘲讽,也是对未来pagan vs Christianity 以及局外人vs局内人的tension的铺垫。
第一章中的 Haines 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是一个英国人,来爱尔兰学习爱尔兰语和爱尔兰文化,也是整章中唯一一个似乎会爱尔兰语的人。他非常清楚英国曾经(并且在当时依然)对爱尔兰进行的迫害,因此当Stephen说自己是英国的仆人时,他并不感到意外。他对Stephen说:
- I can quite understand that, he said calmly. An Irishman must think like that, I daresay. We feel in England that we have treated you rather unfairly. It seems history is to blame.
他似乎对爱尔兰人的遭遇感到抱歉,然而顺手就将锅甩给了历史。关于历史,在第二章中Stephen有一句非常有名并且在整本书中反复出现的定论 “History is a nightmare from which I am trying to awake.”而历史本身,必然不是噩梦的制造者。相比于其他语言思想宗教都被殖民的爱尔兰人,Haines这一角色似乎是第一章中最了解爱尔兰和爱尔兰历史传统的人,但是他明明又是一个最不爱尔兰的人,没有感受过爱尔兰的苦痛,没有体会过英国人带来的爱尔兰的噩梦。所以他才会这么轻易的说,我很同情你们,都怪历史。而Stephen只能说,历史是一场我试着从中醒来的噩梦。
第一章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象: 钥匙 。Stephen付的房租,却一直被当仆人使唤。室友Mulligan一副“钥匙就交给我来保管吧”的姿态,而Stephen却开不了口拒绝,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情愿,在最后还是把钥匙交给了Mulligan,甚至还赞助Mulligan喝酒。钥匙代表着权力、财富和归属。在Stephen反复纠结钥匙归属权的内心戏之后,第一章的结尾, Stephen心想:
I will not sleep here tonight. Home also I cannot go.
A voice, sweettoned and sustained, called to him from the sea. Turning the curve he waved his hand. It called again. A sleek brown head, a seal’s, far out on the water, round.
Usurper.
加粗的第一句会在之后的章节中反复出现,大概乔伊斯笔下的每一个爱尔兰人都有着这种无家可归的不适与流亡的感觉。结尾呼应了奥德赛中眼睁睁的看着家园被母亲的追求者占领财富被耗尽的Telemachus, 望着大海,终于决定启程寻找父亲。父亲再不回来,家便不再是家了。广义上的父亲,在父系社会中往往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权威秩序或核心文化的象征。同时,最后一句的Usurper (篡位者),不仅暗指Telemachus的心声,也包含了哈姆雷特的愤怒(Hamlet也是本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sub-text,各种隐喻的来源之一)。于是Stephen的形象被赋予了Telemachus和Hamlet的生命,在之后的章节中这三个角色之间依然有非常多的对话(dialogue).
想着重写第三章,于是就简单带过 第二章 了吧。第二章非常的好玩,写的是一个说着各种cliche的老学究给Stephen发工资。如果有一点点类似经历,看着这么一个愚蠢又自大的人说着各种俗得要死的话,再看看Stephen内心的吐槽和打脸,大概会觉得非常有认同感。同时,这一章开始还给当时爱尔兰(以及全欧洲)的反犹太气氛做了铺垫,而第四章开始出现的主人公Bloom就是一个犹太人。这一章中,这个老学究便是一个当时特别政治正确的反犹太分子。
前两章的《尤利西斯》还算有着一点点现实主义文学的影子,而从 第三章 开始文本不再完全服务于情节和人物,有了自己独立的个性。第三章就Proteus, 以一个不停变化的神的名字命名,因此“ 变化 ”也成了这一章的中心词。如果说从之前的作品里我深刻的感受到了乔伊斯对语言的掌控力,这一章中,他向我们展示了他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他赋予他的语言的野性。
首先,在这一章中Proteus可以理解为 语言 ,而最直接的体现在于文中出现了非常多的语言。我翻了翻萧乾、文洁若的中译本,似乎他们都把其他语言直接翻译在了文中,然后在注脚里注明这在原文中用的是XX语言。而在原文中,乔伊斯直接把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拉丁文等穿插在英文文本里,看着看着就发现一段不认识的话或者一个不认识的词,那种感觉大概和奥德修斯保住不停变化的Proteus很像,心累,根本不知道自己看的/抱的是什么。放一小段给大家感受一下:
He halted. I have passed the way to aunt Sara's. Am I not going there? Seems not. No-one about. He turned northeast and crossed the firmer sand towards the Pigeonhouse.
— Qui vous a mis dans cette fichue position?
— C'est le pigeon, Joseph.
Patrice, home on furlough, lapped warm milk with me in the bar MacMahon. Son of the wild goose, Kevin Egan of Paris. My father's a bird, he lapped the sweet lait chaud with pink young tongue, plump bunny's face. Lap, lapin . He hopes to win in the gros lots . About the nature of women he read in Michelet. But he must send me La Vie de Jésus by M. Léo Taxil. Lent it to his friend.
— C'est tordant, vous savez. Moi, je suis socialiste. Je ne crois pas en l'existence de Dieu. Faut pas le dire à mon père.
— Il croit?
— Mon père, oui.
Schluss . He laps.
斜体的都是英语之外的其他语言。第一个对话是法语的一个笑话,我觉得还蛮好笑的。翻译过来就是:“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啦?(你怎么怀孕啦?)”“约瑟夫,都怪鸽子!”鸽子是圣灵的象征,而约瑟夫是圣母玛丽的丈夫。根据圣经的记载,在Mary和Joseph同房之前,通过圣灵Mary怀上了耶稣。因此,这个对话大概可以理解成法国男人回家发现老婆怀孕了,气急败坏的问你怎么又怀上了,妻子故作姿态的说,哎呀耶稣他妈的丈夫,要怪就怪圣灵吧。(笑话真是越解释越不好玩><)
后一段中的lapin是法语中的兔子。这个词看似和上下文都毫无关系,句子里莫名其妙就多了一只兔子,但其实它的存在还满巧妙的。所谓意识流,就是仿照意识所写出的文章,而这里的情景就是,当Stephen想到lap这个词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想到了发音相近的lapin这个发语词。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太跳跃,但是我觉得这就是我的脑回路的真实写照,所以我真的感到非常亲切。以及,“兔子”其实是《奥德赛》中Proteus的各种变化之一,这一章中还会出现其他各种动物,因此这只法国兔子也算是对《奥德赛》的一个回应。
而在上文引用的最后,一大段法文之后跟的是德语“Schluss,”意思是“够了。”这边突然出现德语还是蛮神奇的,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继续法语。不过,在这之前出现过意大利语的“Basta! (够了!),”大概乔伊斯觉得一种语言的“够了”并不能表现出它的意思吧。
再往后,有一个狗狗在海滩上奔跑的片段。在描写它在沙滩上奔跑、与人与海浪嬉闹的片段里,乔伊斯用各种隐晦或直接的方法暗示 狗狗“变”成了不同的动物 。举几个例子。直接的有:
Suddenly he made off like a bounding hare, ears flung back, chasing the shadow of a lowskimming gull.
狗变成了耳朵向后的野兔。不太明显的有:
On a field tenney a buck, trippant, proper, unattired.
狗狗变成了一只没有角的鹿。Tenney:黄色/橙色;buck:雄鹿;trippant:鹿行走的样子;proper:天然的颜色;unattired:没有鹿角。
At the lacefringe of the tide he halted with stiff forehoofs.
海潮的泡沫变成了衣角流苏,而狗狗变成了羊(hoof指羊蹄)。
He rooted in the sand… scraped up the sand again with a fury of his claws, soon ceasing, a pard, a panther, got in spousebreach, vulturing the dead.
狗狗从黑豹变成了美洲豹变成了秃鹫。Panther指黑豹。Pard(e)特指神话中像豹一样的生物。圣经中记载,美洲豹(leopard)是parde和狮子通奸/交配(spousebreach)的产物,因此文中的spousebreach暗指狗狗“变”成了美洲豹leopard. 而前文中的claw 专指鸟爪,与后文中名词变作动词的vulture秃鹫相呼应,意思是狗狗不再是豹而化身为了凶猛的吃腐肉的秃鹫。
可惜的是,似乎这些变化都没有在萧乾、文洁若的翻译中体现出来。
同时,这篇文章中的意识特别的跳跃,当下看到的情景、联想和过去的回忆穿插在一起,各种碎片相叠加,因此也可以说Stephen的consciousness是Proteus的化身.在这里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