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银保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对3部规章 、115件 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对4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予以修订。(附件3)

附件:1.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2.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附件1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的通知(2019)

银保监发〔2019〕30号

关于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经营行为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6〕14号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6〕59号

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7〕45号

关于开展保险业(第二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7〕80号

关于中国保监会分类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9〕52号

关于新保险法实施后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9〕66号

关于开展保险业境外机构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0〕47号

关于推广使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三个子系统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0〕64 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1〕1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主席(局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1〕1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暴雨和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2〕46号

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教育微博推广及后援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2〕64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14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保险公司纳入分类监管实施范围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29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30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38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通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5〕45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5〕54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5〕58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

保监厅发〔2016〕24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6〕57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7〕43号

关于启动中国产险业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批复

保监办〔2005〕192号

关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保监办〔2006〕362号

关于变更保险业务监管费缴费账户的通知

保监厅函〔2006〕261号

关于调整保险中介监管报表部分报送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0〕422号

关于定期报送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1〕470号

关于定期报送客户投诉和保险合同诉讼(仲裁)情况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1〕4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产险公司经营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2〕153号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对《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2〕4号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13〕35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投诉类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理工作的通知

办公厅便函 2017〕778 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保监法规〔2007〕427号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直接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机构〔2008〕384号

关于开展案件责任追究清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稽查〔2010〕19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保监稽查〔2013〕643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

保监人身险〔2017〕283号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财会〔2010〕58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财会〔2014〕81号

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产险〔2007〕402号

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

保监产险〔2008〕1567号

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1〕1293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6〕6号

关于开展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转换和对接系统切换工作的通知

保监统信〔2006〕1334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保监统信〔2017〕274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2〕1436号

关于印发《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2〕316号

关于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2〕317号

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3〕162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禁止强制销售保险的紧急通知

保监消保〔2013〕634 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3〕68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监局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消保〔2015〕98 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保监局推动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有关问题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1〕1446号

关于《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产险部函〔2011〕204号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2〕193号

关于定期报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通知

消保局〔2015〕492 号

关于调整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工作流程的通知

中介部函〔2015〕308 号

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年第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60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将《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将《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8〕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将《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九、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第一条中的“《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一、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9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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