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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日上午召开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最近掺假羊肉、毒生姜事件接连发生,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些事情,虽然只是局部的、苗头性的问题,但影响恶劣,危害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

李克强的讲话有两点特别引人注目。一是,对食品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近期,“挂羊头卖鼠肉”、“毒姜军”等事件确实让公众心惊肉跳,人们沮丧之处在于,在举国都在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语境中,为何仍有那么多不法之徒炮制问题食品?与其说出于侥幸心理,不如说法律的震慑力还不够。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不法分子才会胆战心惊,也才能震慑其他意欲效仿者。当不法分子被罚得倾家荡产甚至要付出生命代价,谁还敢以身试法?

另一点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对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基层监管手段还不足。”食品安全问题频现,首要责任当然是无良企业、不法分子,但也与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尸位素餐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关,有的监管部门甚至迷信于“养鱼执法”――面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用执罚代替执法,把企业当成摇钱树,在利益驱动下,为企业充当保护伞,如此一来,食品安全哪有保证?

食,仁者良心,但“剃头匠剃不了自己的脑壳”,企业的道德自律往往是靠不住的,没有严密有效的法律,没有铁面无私的监管,企业很难主动把消费者权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根据日前“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可以明确地知道我国对食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正在从严从重。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还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因此,《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对渎职者要从严从重处理。

“加大监管,我们现在虽然财政紧张,宁可在这方面多花钱,甚至花大钱,让老百姓对食品、对中国的食品要有信心。”李克强如是说。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一旦破坏,很难重建。因此,要逐渐恢复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就需要法律严一点,监管硬一点,舍得投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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