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请提前十天电话预约并发送关联信息至邮箱cafamed@cafa.edu.cn。本馆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团体导览预约回执反馈。预约电话:86-10-64771651。
  • > 参观当日,凭预约回执本馆将予以导览解说服务。
  • > 凡因故无法于预约时间参观者,请提前电话告知本馆,无故迟到达二十分钟以上者,预约服务将自动取消。

    请勿在馆内自行进行促销或经营性活动;

    如无特殊说明,场馆内可以拍照留念,在馆内参观时为保证展品安全,请勿使用自拍杆、闪光灯及三脚架,未经许可请勿在展厅内摄像,新闻记者若因工作需要拍摄,请您通过服务台登记申请。

    请您在参观前整理好衣物,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为共同营造舒适的参观环境,请自觉维护场馆内的卫生;

    参观时请将您手机设置为静音,请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场馆内请勿奔跑、追逐、攀爬、躺卧或其他不文明举动。

    请您协助我们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提供语音导览服务,为您的观展体验提供最佳的辅助工具和听觉体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语音导览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策展人及配音专业人士,力图打造最佳的听觉体验。让您的美术馆之行更加便捷、舒心,离艺术更进一步。 查看语音导览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出版授权协议书

    本人完全同意《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以下简称“CAFAM”),愿意将本人参与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公共教育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包括美术馆会员活动)的涉及本人的图像、照片、文字、著作、活动成果(如参与工作坊创作的作品)提交中央美术学院用作发表、出版。中央美术学院可以以电子、网络及其它数字媒体形式公开出版,并同意编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央美术学院资料库》《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资料库》等相关资料、文献、档案机构和平台,在中央美术学院中使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意按相关“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本次活动公平公正、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参观。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应主动遵守美术馆活动秩序、维护美术馆场地及展示、展览、馆藏艺术作品及衍生品的安全。活动中一旦因个人原因造成美术馆场地、空间、艺术品、衍生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破坏。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损失,应由参与活动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组织规定进行协商和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参与活动者在参与活动时应当在美术馆工作人员及活动导师、教师指导下进行,并正确的使用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若参与者因个人原因在使用相应绘画工具、创作材料及配套设备、设施造成个人受伤、伤害他人及造成相应工具、材料、设备或设施的故障或损坏。参与活动者应当承当相应的全部责任,并主动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及美术馆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肖像权许可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许可方(甲方)和使用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一般约定

    (1)、甲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许可乙方作符合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2)、乙方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是一所具有标志性、专业性、国际化的现代公共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与时代同行,努力塑造一个开放、自由、学术的空间氛围,竭诚与各单位、企业、机构、艺术家和观众进行良好互动。以学院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积极策划国际、国内多视角、多领域的展览、论坛及公共教育活动,为美院师生、中外艺术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展示的平台。作为一家公益性单位,其开展的公共教育活动以学术性和公益性为主。

    (3)、乙方为甲方拍摄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所有公教活动。

    二、拍摄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拍摄内容 乙方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①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②中央美术学院校园内○3由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教育部策划或执行的一切活动。

    (2)、使用形式 用于中央美术学院图书出版、销售附带光盘及宣传资料。

    (3)、使用地域范围

    适用地域范围包括国内和国外。

    使用肖像的媒介限于不损害甲方肖像权的任何媒介(如杂志、网络等)。

    三、肖像权使用期限

    永久使用。

    四、许可使用费用

    带有甲方肖像作品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于拍摄完带有甲方肖像的作品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勾选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活动参与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未同意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同意,同时知晓并同意本免责声明。参加者签名/勾选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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