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施行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执行监督,草拟本地区农村经济政策的实施办法,开展农村经济政策调研,为农村合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土地承包管理。双重经营体制政策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经营权流转指导等。

3.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变更审核,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纠纷案件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审核备案,农民负担试点检测,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民负担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5.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村会计人员管理。

6.农村经济综合统计管理:农经收支监测,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农经统计信息管理,农经统计数据分析。

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审查,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示范;农业专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监测和农业行业协会管理。

8.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增加了农村财务代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村级公益事业支出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职能。

(二) 2020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上新台阶。 一是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 “扫尾”阶段。目前,户档收集整理、扫描已基本完成,等待移交县档案馆;勘误修正工作正常开展,全年共办理经营权证书遗失补发18本,新颁证50本,完成审核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县与县之间重叠核实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最新确权成果已汇交到省确权办。 二是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截至 10月12日,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19.3万亩,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123亩,超额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目标任务5000亩的162.46%, 共 签订规范书面流转合同 196份,涉及农户534户,四季度意向性流转面积约2000亩左右,全年流转面积预计突破10000亩以上。 从流转去向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等是主流,农村土地流转的稳步推进,有效放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运行格局初步形成。 三是 依法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共调处纠纷 18起,县级5件,乡镇13件,调解纠纷率为100%。

2. 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充分应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原清产核资基础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 2018、2019年两年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通过年度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家底,明晰权属,此项工作5月底全面完成了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录入系统并审核完成。

3.配合扶贫部门统计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预测及入账情况。 经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上报的预测数分析,本年内 32个贫困村都能达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的目标。截至2020年10月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完成入账5万元的村3个(库独木村、旧哈村、平掌社区),入账1-5万元的16个村,入账1万元以下的13个村(其中6个村入账为0)。

4.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针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遗留问题,开展清理排查和化解工作。通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管理。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指导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 新平县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和 《 关于规范完善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新农经发〔2020〕5号)文件到12个乡镇 (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通过制度完善,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处置公开透明,为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

5.及时做好贫困村经济统计工作。 为准确判断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情况、客观评估脱贫成效、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根据 3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组织召开的全市2020年贫困乡村经济专项调查统计培训会议精神,我县认真组织开展贫困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了36个贫困村2019年度专项调查统计工作,提供符合贫困乡情、村情真实情况的调查统计数据,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总攻战提供保障。

6.积极盘活资产,增加集体和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强集体 “三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桂山街道、戛洒镇、老厂乡和古城街道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引导村(社区)、小组盘活集体闲置资金,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全县历年共出借资金8.98 亿元 ,尚未收回历年借款本金 3.79 亿元 、利息 7788.21 万元。

7.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共排查出 309条涉及农村集体的土地权属争议、林地权属争议、河道治理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经济合同争议、成员资格界定争议、侵占集体“三资”、年终收益分配等遗留问题。截至10月12日共化解192条,化解率62.14%。

8.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方案》(新组通 〔2020〕1 2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截至 2020年10月12日,已开展审计99个行政村585个村(居)民小组,已审村组干部684人,已审单位资金14207万元, 预计 11月底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为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9.指导合作社有序发展

一是引导 合作社发展。截至 2020年10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329个,新发展9个,其中:到农经部门备案的合作社122个,比上年增加7个。

二是认真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农办等 11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办〔2020〕1号)、《玉溪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玉农办〔2020〕2号)文件,结合新平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平县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新农办〔2020〕3号)文件,文件成立了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联合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开展督促指导。

三是规范示范社申报。完成县级示范社认定 8个,完成市级示范社申报5个,完成省级示范社申报3个,完成省级示范社监测6个,对新平恒瑞香蕉专业合作社、新平睦群魔芋产销专业合作社、新平费贾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提出监测不合格。历年累计认定国家级示范3个、省级示范社6个(其中:3个不合格)、市级示范社14个。

四是完成中央、省、市合作社能力提升扶持资金申报。完成四个合作社申报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 8万元示范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已通过财政绩效评价,正在组织项目实施。正在组织四个合作社申报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8万元申报。累计获得各级财政扶持20个合作社,扶持资金1119.35万元。

10.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一是 引导家庭农场 发展。与林业和草原局配合,通过乡镇(街道)宣传发动,新增认定家庭农场 104家,截至2020年10月,累计认定家庭农场633家,注销家庭农场10家,实有623家。

二是组织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配合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认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 13家,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累计认定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5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7家,待评审7家、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

三是完成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申报7家,扶持资金3万元,已通过县财政绩效评价,正组织家庭农场实施项目。累计获得各级财政扶持50个,扶持资金46万元。

11.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强化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年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四乱”行为,也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在编实有车辆 0辆。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度收入合计31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2万元,占总收入的0.1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32.06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等专项资金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度支出合计27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1万元,占总支出的99.49%;项目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0.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 374.67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等专项资金减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2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 45.44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去年退休的2人在9月份,1-8月工资比今年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 329.2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等专项资金减少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 与上年对比减少 374.98万元,主要是受政策影响、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8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 21.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1.39万元。

3. 农林水支出 196.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 24.8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由此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等费用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3万元,下降96.0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96.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由此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等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占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占 0.00 % ;公务接待费支出 0.03 万元,占 100 %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 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 万元,购置车辆 0.0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00 辆。

3 .公务接待费 0.03 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3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 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1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1 0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0.00 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资产总额10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1万元,固定资产37.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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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GK10-1表。

2.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GK10-2表。

3.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表详见GK10-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