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加缪:荒诞只有在人们不同意它的时候才有意义
《局外人》是加缪的代表作之一。
主人公莫尔索异常冷漠地看待母亲的去世,带没有感情的女友回家,和随便什么类型的人做朋友,似乎他的生活是为了完成某个流程,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无所谓自己活成什么样子。他在海滩上失手杀死阿拉伯人,但他认为自己无罪,可法庭执意说他是一个杀人犯。司法机构并不审讯整个案件,而是依据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泪、他与自己女友的关系来判定他是个有罪的人,毫无关系却强加联系的证据,显得荒唐又无厘头。
在作品中,我们明显能感受到一种距离感,不仅仅是叙述方式上近乎白描、平铺直叙的手法,还有主人公面对生活时那种置身事外的态度,加缪在其中植入了大量的时代元素,用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荒诞的世界。
荒诞的不可避免
荒诞是哲学中的一个词汇,指人的一种感受,一方面表达一种非理性,一方面强调一种无意义,即 觉得世界不合理,人活着没有意义,事情的发生毫无逻辑可言。
《局外人》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西斯的残暴与战争的恐慌笼罩在人们心头,他们开始失去安全感,对这个世界不抱希望,觉得生活苦闷而充满绝望,在这种压迫下,精神无所依托。于是产生了荒诞哲学。
莫尔索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他对母亲的死表现得很冷淡、对上司不会察言观色、拒绝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打算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从不说谎、对大事不上心、爱关注些细枝末节、从不寄希望于上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
他好像生活在一个独立的世界里,做一个局外人,他对一切事物冷淡,甚至他是自己的陌生人,没有大的情感波动,什么都无所谓。
其实人的一切负面情感的产生,本质上都是因为生活的不理想。
逃脱不了命运的魔咒,在这种机械式的重复中,他们感受到了自己生活模式的不明所以。察觉到了不对劲,但却无法摆脱,因为我们还是要按照这种方式生活下去,这所谓的生存模式,就变成了一种枷锁。
“人的存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说实话,人生来其实没什么意义,我们为其填充意义,大都只是一时的“被”清醒,偶尔回过神来思考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情感其实可有可无,而自身的存在都是一件捉摸不透的事,我们带着镣铐哀歌,它本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所以——“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
正是因为生命的必然性,活着才成了最大的荒诞,但同时加缪指出,活着本身就是对荒诞的一种反抗。莫尔索是世界的局外人,他的故事无疑是一场悲剧,但他不甘心的同时游离世界之外,冷眼旁观自己的人生,这场悲剧没有同化他,所以他成了荒诞最有力的反抗者。
他其实不算特别,只是无意间思想触摸到了某个边界。在故事的最后,他似乎就快要抓住真相了。在加缪艺术的加工下,他本身的冷漠与这怪诞的世界联系起来竟有一种相得益彰,反而碰撞出了一种生命的热情。
内在的反抗
莫尔索对待生活的态度其实很微妙。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搞不清”。
“我甚至有这种感觉,躺在他们中间的这位死者,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现在想来,那是一种错觉。”
“于是我悟出了,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绝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我却回到自己的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就像划在夏季天空中熟悉的轨迹,既能通向监狱,也能通向酣睡安眠。”
对一切,他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母亲死了、要结婚了、杀了人、坐了牢……今天、明天,很多个日日夜夜平淡地惊不起丁点儿水花,时间没有概念,未来没有着落,似乎是虚度光阴,就我们现在看来这个人一事无成,但他好像在这种无所事事中,有一个大的作为。
在他的情感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不清楚”“不明白”,一切都需要被解释为什么, 看起来像个懵懂的幼童,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但他确实是个成年人,一个有独立人格,能说会做还会想的成年人。
很多时候他有在自圆其说,试图找出一个像模像样地理由,但他兜兜转转始终会回到原点—— 事情就是这么无厘头 ,它本身就没有逻辑可言。
其实一连串的反应,都是他内心的不安、怀疑、否定,他想要跳出这个角落却无从下手,他有些痛苦了,外在就表现为一种孤独、冷漠,借此将自己代入旁观者的角度,完成人与社会的分离。
他把自己置身事外,他是一个另类,才是悲剧的源头。
他知道自己是格格不入的,他试图融入,但并没有成功。
在监狱中他有一个想法:
“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他大概意识到了这世界的荒诞,好像一切都没那么重要了,无关的人围观一场无关的处决,连罪行都是因为一些无厘头的事,他们仇恨的叫喊声看起来如此的可笑。
人们随便活成个什么样,麻木也好荒唐也罢。我的命运被决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这不由我决定,那些那看似有决定权的人,他们的人生又由什么决定呢?现在我成了个台下人,看人们卖力地演绎自己,我会想,我为什么活着呢?有什么意义吗?
很多时候他看似迷茫,其实活的清醒:
“我有一种天性,就是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
身体的基本需求让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活着,人类的本能告诉他,很多东西都无可避免,食物、阳光、关系、情感、生存、死亡,繁琐而又理所应当,令人迷惑。
他想遵从自己的天性而生活,不被世俗所干扰,他试图用天性去碰撞这份朦胧的虚无感。
这种现象带给人的是一种不抱希望和无动于衷,可怕之处在于这是社会大背景下的常态。
大多有现实意义的文学作品,大都是在透彻社会、反思人性,不乏理想主义的元素在其中。而加缪抗争这种荒谬,思考、批判、重拾信念,这是所谓了解世界、展现世界的真正艺术家。
荒诞的出现是某种意义上的人生态度,而荒诞派作品的最终目的还是以情节的荒唐来表现主题的严肃,以减弱这种社会意识的消极影响,加缪更是推崇一种永不言败的“西西弗斯”精神。这时候热情与冷静兼容的态度反而是最恰当的,与其空留皮囊而灵魂无所归宿,不如同命运抗争重拾生活的激情,当我们认识到荒诞一词的时候,也是对荒诞的一种反抗。
存在的意义
莫尔索早早给人生下了定义—— 没有意义 ,所以他彻底在自己与世界之间筑起一层屏障。
我们偶尔也会觉得找不到存在的意义,但这种情况不会太长久,因为人总会用各种情感与追求来填充这个意义,来使自己的存在合理。
有人为信念而活、有人为理想而活、有人为自己而活,有人仅仅为活着而活着。古往今来,这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始终是热点,且从来没有过标准答案。
一旦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我们面临的精神空虚、信仰缺失,都容易使我们陷入虚无主义的怪圈,我们提倡生命是该充满激情与热爱的,同时我们也会偏离轨道走向痛苦与极端,所以“人生意义”这一词是三观里极为核心的东西,它决定你的人生在向哪个方向延伸。
有人坚定的认为人生就该忠于内心,有人觉得生命就是随波逐流。
在这一方面,中国人是很占便宜的。因为我们的传统学说中有许多关于人生的思考,给出了许多人生的意义,有人为学为德为高尚、有人为国为民为天下、也有人为权为名为富贵,以及“中庸”之道、“无为而为”之流。
中国文化里,随波逐流并非不是忠于内心的一种体现。
我们就人生的意义这一点的讨论,始终是昂扬向上的基调。
其实人是善变的动物,或许今天的想法,明天就能亲自推翻它。不存在什么一成不变的人,更多的时候偏向于在需要的时候持有该有的观点。
人的存在有没有意义?有什么意义?其实不重要。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意义”本身没什么作用。
生活总要继续,我们依旧在与柴米油盐作斗争,依旧关心今天该吃什么该做什么。既然人本身已经存在,那就快乐的活下去,生老病死,枯荣有数。
人存在的每一天,是按照既定的生活条理行事,在环境的影响下形成一个健全的人格。人性是相通的,同时我们各不相同,“个人有个人的隐晦和皎洁”这句话用在这里我觉得很恰当,光与暗并行不悖,渺小与伟大共存,我们只需要知道, 我们是有思维的个体,被允许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