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学科始建于
1931年,是西南地区建立最早的法科之一。1933年成立法律系。王伯琦、周新民、杨鸿烈、瞿同祖、费孝通、张耀曾、陈盛清、陈绍源等学术大师曾在此执掌教鞭、造就专才。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云南大学法律系整体搬迁至重庆,与其他高校法律系共同组建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云南大学法律系恢复重建并于次年招生,1999年独立建制为法学院。
学院现设有理论法学与公法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与国际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等
5个教研室。1993年获批经济法硕士点,1996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1999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2003年自主增设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权,2006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7年在云南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动态调整中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20年11月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云南大学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地方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夯实法学基础学科的基础上,着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
“一带一路”法治、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南亚东南亚法律制度、禁毒防艾法律问题等特色优势学科方向,重点培育刑事法学、跨境司法合作、法律社会学与法律人类学、公共卫生法学、法律人工智能等为新的学科生长点。建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四个省级科研平台,以及四个省级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集中了代表云南省最高的法学研究资源,也获得了相当的区域性影响力,法学专业获批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获批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云南大学法学学科被评估为B等级以上,位列全国高校40余名。
近年来,学院科研能力及成果产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课题
5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 in China》《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期刊,以及《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法论坛》《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Managerial and Decision Economics》《Hong Kong Law Journal》等其他重要中外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多项成果获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在国内外主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及教材等60余部。学院教师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主要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有超过3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1980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云南大学法学院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5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本科生10000多人。2012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遴选云南大学法学院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云南大学法学院进入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行列,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
学院高度重视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和支撑,力求从知识探究、能力提升、人格养成等三个方面培养德法兼修的一流法治人才。学院每年举办近百场次学生课外文体及学术实践活动。除国家、省政府和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外,学院还设有恒都律师奖助学金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及科研基金,每年可为学生提供
800余人次的学业奖励和项目资助。
云南大学法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法学院、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法学院、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印度国立法律大学、泰国国立法政大学、泰国如诺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高校保持稳定的交流关系,并与德国萨尔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
借势云南大学新一轮
“双一流”建设,法学院正努力建成国内著名、国际知名、部分领域国内外一流的高水平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