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音樂類型名。指文藝復興以前,大約在西元500-1430年左右的音樂。由於最早的音樂記譜法開始於九世紀,直到十一世紀才有手抄本,因此中世紀的音樂資料有許多斷層。關於其歷史年代分期,是根據其他歷史資料來推算,所以有許多疑問及爭議。一般來說都採用文藝復興以前的音樂作為概括。只能大概地把中世紀音樂分為宗教音樂和世俗音樂兩大類:包括古藝術(Ars Antique)、新藝術(Ars Nova)時期的音樂、聖馬歇爾(St. Martial)聖母院(Notre Dame)、康普斯替拿教堂(Santiago de Compostele)的聖歌、素歌(Plainsong)、彌撒曲(Mass)、經文曲(Motet)、宗教劇(Liturgical drama),婁達讚美歌(Lauda)及南方、北方遊唱樂人(Troubadour & Trouvère)、戀歌樂人(Minnesinger)、遊唱樂人(Minstral)的歌曲,和香頌(Chanson)、康悌加歌曲(Cantig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