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7日至8日,督查组就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任某反映的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任某,男,现住吕梁市文水县凤城镇后周村。主要反映县国土部门违规将农民承包土地作为国有土地划拨县供电公司建设变电站,存在征地手续不完善、补偿未全部到位、地表附着物苹果树未予赔偿的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关于征地手续不完善问题,2009年5月,县供电公司征用后周村土地建设变电站,共计占用9户农民承包地13.1亩;2010年9月,县国土部门、供电公司和村委会违规为其中6.24亩土地补办征地手续。关于补偿未全部到位问题,按照协议,县供电公司当年每亩土地按20000元/亩给予补偿,后周村委收到征地费、果树青赔费及迁坟费后,只对涉及的9户村民进行了部分赔偿,将剩余补偿款存入村委会账户,而没有将应付给每户的补偿费全部发放给村民。此外,后周村村民被实际征占的土地中,有9亩土地种植了苹果树,一直未予足额补偿。
三、地方化解措施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文水县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供电公司占用的围墙外6.86亩土地已恢复耕地。对县国土局、村委会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关处理。二是县国土局及各乡镇对其辖区内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严格征地程序,规范征地手续和行为,对正在进行的公共建设项目的土地、青苗、房地产等征收补偿,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好征地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征地前要召开征地动员会议,告知群众项目落实情况、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做到程序公开透明;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主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对征用土地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消除次生问题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