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考核
(一)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导师组具体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四部分。
其中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每部分满分为
100分,
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
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时间为
2021年12月
16日14:00。
3.综合考核采取线上面试形式,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考核。面试时,导师组成员独立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4.专业外语主要考查申请人对专业领域范围内外语能力水平的掌握程度;专业知识考核中考生需回答2-3个专业方向问题,以了解对报考专业的基础掌握情况以及对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综合能力考核考察申请人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1.各学科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最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1.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考生。
2.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大学
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3.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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