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回顾
我个人开始关注大运河及其沿线文化遗产始于2003年。当时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方案涉及大运河和遗产的保护问题,国家文物局开展了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文物资源调查。因为我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便让我在全国政协写一份《关于在南水北调工程中重视文物保护的建议案》。我在提案中提到:我们的万里长城早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而大运河到今天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不是,建议要在南水北调工程中注重保护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文化遗产。国家文物局的老局长张文彬以及樊锦诗院长等4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参与了这次提案,这是全国政协在大运河保护方面最早的提案。
2003年、2004年、2005年国家文物局连续进行了三次大运河全程调研,又有一些政协委员写了许多提案,比如2004年我写了《关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亟待加强》的提案。这个提案对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第二年(2005年),国家文物局专家委员会讨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时,特别把京杭大运河列了进去。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因为像著名的万里长城都没有作为整体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仅选择了像山海关、嘉峪关、居庸关等一些重要的点段。京杭大运河跨越了6个省、直辖市的20多个城市,当时专家一致赞同列入名单。最终,2006年国务院批准京杭大运河整体进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定中,是一次革命性的实践。
全国政协积极呼吁、组织考察,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大运河保护、申遗,功不可没。2006年两会期间,5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应高度重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启动“申遗”工作》的提案。当年5月,全国政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活动。5月22日,在杭州召开了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研讨会,发表了《杭州宣言》。由此,拉开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序幕,起到了社会动员作用。
2006年这一年还发生了三件具有重要影响的事情。第一件事是文化部孙家正部长在2006年11月14日签发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这是我们国家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保护公约以后,颁布的第一部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部门性法规,它建立了与《文物保护法》不同的一个文物管理保护体系,直接推动了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事业。第二件事是在国家层面成立了“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成立之初,即开始关注包括大运河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第三件事是2006年底,第一次召开了全国文化遗产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文化遗产保护思想。
这三件事情之后,我们重设《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根据专家意见将京杭大运河扩展为中国大运河列入名单,使它进入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正常程序。后来,又根据专家意见,在京杭运河、隋唐运河的基础上,增加了浙东运河。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一次集体采访,刘枫、舒乙、刘庆柱和我等几位全国政协委员面对媒体,进行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呼吁,引起更多的社会公众对大运河申遗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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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作者(前排左二)参加全国政协大运河保护和申遗考察团在河南的考察,并出席工作情况报告会。
后来,我牵头写了《关于推进大运河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提案,有40多位专家联名支持这项提案。大运河申遗变成了运河沿线城市的一个集体行动。不久,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在扬州设立了。同时,全国政协对大运河持续开展考察、调研和研讨活动,前后有陈奎元、徐匡迪、李兆焯、孙家正、罗富和等五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带队,沿着京杭运河、隋唐运河、浙东运河,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视察,听取地方政府汇报,交流情况和提出建议。我们的一些文化、文物考古专家,比如谢辰生先生、罗哲文先生、朱炳仁先生、舒乙先生、刘庆柱先生等都参加了沿线的调研和考察活动。
2008年,为促进大运河保护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我又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的提案,希望在大运河申遗过程中,能有更加鲜明的法律支撑。
2008年3月23日,国家文物局主持召开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大运河正式进入了申遗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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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作者(中)在扬州主持召开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
第一项工作是编制保护规划,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了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吴良镛教授、谭徐明老师等参加了规划编制的评审。2008年8月,经过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确定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2009年6月前完成地市级的规划编制,2009年12月前完成省和直辖市的规划汇总,2010年12月底完成大运河总体保护规划编制。科学的工作需要缜密的设计,一步一步严格按时间、按步骤、按程序来做,大运河保护规划的编制就是认真按照计划如期完成的。
大运河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以后,35个城市全部行动起来。2009年,国务院成立了13个部门和6个省、直辖市参加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级会商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多次参加运河申遗的各类会议,直接推动这项工作。国家文物局也多次召开大运河申遗工作会议,在申遗工作进展到各个不同阶段,或针对某一个地区出现的重要情况,研究并部署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的无锡论坛,确定的主题就是运河遗产保护。会议通过了《运河遗产保护宣言》,进一步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发出了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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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作者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上发言。
各地政府和民众的保护热情持续高涨,一些河段两岸民众自觉保护运河,参与清理垃圾、打扫运河,出现了“河水清冽,碧波荡漾,当地人在河边张网捕鱼,聊天嬉戏”的情景。一些运河城市搬迁岸边企业厂房,整改历史街区中的不和谐建筑。扬州市、苏州市、无锡市、济宁市等都在探索与实践中保住了城市的独特风貌,凸显了运河城市的文化魅力,妥善处理了城市发展与运河遗产保护的矛盾。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意味着大运河的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为保护这些珍贵遗产几代人付出的艰苦努力,得到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和国际专业咨询机构的一致认可,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创了历史新篇,使人振奋,令人深思。
二、大运河申遗成功的经验和思考
大运河申遗成功给中国文化遗产带来许多启发和经验,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保护范围的重大变化
一是引发了我们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变化。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内涵更加深化了,保护的外延更加拓展了。大运河申遗中,我们曾报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中鲜明地把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提出来了,第一次没有提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有哪些不同呢?第一,更强调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我们每个人、每届政府做的每一件事,在历史的长河中都是短暂的一瞬。我们一些专家学者往往就保护重要,还是利用重要争论不休。其实,保护也不是目的,利用也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传承,把祖先创造的文化遗产经我们的手,健康、完整地传给下一代,这是我们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的。第二,文化遗产保护比文物保护更强调公众的参与性,特别像大运河这样大规模的线性遗产,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涉及千千万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保护文化遗产不是我们政府的专利,也不是文物部门的专利。我们的理念认为它应该是一项世代传承的、公众参与的事业,重在全民参与。
二是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上与其他文物的保护思路有六个方面的重大变化。第一,不但要保护文化要素方面的东西,而且要保护文化和自然共同形成的文化景观;第二,不但要保护静态的宫殿建筑、寺庙建筑、纪念性建筑,而且要保护人们仍在使用的这些活态的历史街区、村落民居、江南水乡;第三,不但要保护那些点、面,而且应该向“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从单个文物点,或古建筑群、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扩大到空间范围更加广阔的“大遗址群”“文化线路”“系列遗产”,拉开了中国文化线性遗产保护的序幕;第四,不但要保护古代的、近代的,而且要保护现代的、当代的,所有对社会发展传承发挥过重大作用的工程;第五,不但要保护历史建筑,而且要保护人们生活其中的传统民居、工业遗产、老字号遗产等这些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第六,不但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文化遗产保护格局的重大变化
特别注重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的保护,这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趋势。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正式制定,1985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1987年我们有了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我们开始迈入世界文化遗产大门。特别是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中国苏州举行,世界各地的遗产专家和政府人士云集中国,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沟通交流的机会。第二年,声势和规模更大的古迹遗址理事会在西安召开,1000多名各国专家学者,探讨古迹遗址保护的新理念——遗址要和它周边的环境一起保护,诞生了《西安宣言》。这两次会议把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呈献给国际社会,也对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视野的拓展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始和国际社会,例如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三大遗产组织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世界三大文化遗产组织的负责人多次同时聚集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专家学者一起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的行动和推动。
全世界190多个国家,每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达130项,最终仅仅通过30多项。我们中国年年申报世界遗产,年年申报成功。仅仅近年来,2004年的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2005年的澳门历史城区,2006年的殷墟,2007年的开平碉楼与村落,2008年的福建土楼,2009年的五台山,2010年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2011年的西湖文化景观,2012年的元上都遗址,2013年的红河哈尼梯田,连续10年成功。在这个基础上,2014年中国又是一个丰收年,大运河和丝绸之路两项进入世界遗产,中国是名副其实的文化遗产资源和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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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大运河保护工作(前排左一为谢辰生,左二为作者)
大运河申遗成功了,申遗工作完成了,这不是最终的目标,而是更艰巨保护行动的开始。因为它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它,我们才能创造未来。我们做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我们连续办了六期世界遗产负责人的培训班;第二件事,我们和一些大学联合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调研,最终形成报告呈交国务院;第三,召开世界遗产监测的研讨会和推动会,加强对世界遗产的监测工作。例如杭州西湖申遗成功以后第一个动作就是揭牌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召开遗产保护监测的研讨会。要冷静地对待每一处世界遗产申报成功以后的行动。
(三)文化遗产保护目的重大的变化
对待文化遗产保护,我们不仅要尽职尽责、死看硬守,而且要有更大的追求。第一,要使我们保护的文化遗产拥有尊严;第二,我们的文化遗产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三,保护成果要惠及广大民众,特别是当地的民众。这是从大运河遗产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文化遗产保护要实现的三个目标。
第一个目标,面对城市化加速的进程,如何使文化遗产能够保护下来并拥有尊严。例如戴村坝、鸿山遗址,以及运河两岸的码头、堤岸遗址,怎么样能够有尊严地、有序地留存下去。
第二个目标,人们生活其中的历史街区、传统村落能够保存下来,并且能够延续下去。一条条历史街区、一座座传统村落在大运河申遗过程中进入了国家保护的视野,也推动了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中国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行动,促进了文化景观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例如,扬州坚守文化理想,一直没有让任何一栋突兀的建筑侵占和影响瘦西湖的景观,这些文物古迹在大运河申遗过程中和今后能够得到持续的保护。同时,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不能终止,而应该得到延续,应该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运河航运、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以及养殖业、种植业、老字号企业的坚守和发展的问题。
第三个目标,大运河的保护应该惠及广大民众。千百年来,运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和习惯的和谐生活环境,应该得到保证。我看过一组照片,觉得这些都是运河沿线民众喜欢的生活。例如,在这些小街小巷,这些面对老龄化社会而悠闲生活的老人喝着茶扇着扇子、生着火炉子看着书、晨练舞剑打太极拳;孩子们在运河边长大、上学、游戏,等等。这些场景应该永存,大运河的保护应该能够切切实实地使人们的生活不断地改善,延续下去。大运河沿岸还有一些传统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例如剪纸、书法、手工艺,包括他们织“3指”“5指”的渔网。今天,大运河沿线进行了博物馆建设,杭州段建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国刀剪剑博物馆、中国伞博物馆、中国扇博物馆,扬州正在筹建中国大运河博物馆,这些活态的传承应该在运河沿线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2019年8月
本文选自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办、中国政协文史馆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73辑。作者单霁翔(1954— ),江苏江宁人。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国家文物局局长、故宫博物院院长等职。
摄影:田恪宗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