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月 3 6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在维也纳召开,中国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唐国强大使在会上就核安全议题阐述中方立场,内容如下:

中国代表团满意地注意到,机构的全球核安全制度正在一个有效的水平上发挥作用,在安全标准体系的改进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尤其制定了统一的“安全基本法则”,并推出相应的“综合安全监管评审服务”。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肯定,希望机构继续加强相关的宣传和推动工作。

唐大使指出 ,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安全和核保安问题。中国在大力发展核电的同时 , 也在不断提高自身核安全能力和水平。中国一直参照机构的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的核安全标准体系以及核安全监管基础结构。为了满足中国核电建设的需要,中国正在加紧进行核安全人才的培训,并与机构在维也纳和北京就第三代核电站安全问题举行了专门的研讨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希望在该方面继续得到机构的支持。

2006 年中国完成了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相关法律程序,并参加了该“联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审议大会。中国已签批了所有与核安全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书,并严格履行在公约中承担的义务。

核保安方面,中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境内放射源的管理,积极参与了国际与核保安相关的各项活动,并针对核保安技术与机构和有关成员国进行了深入交流。我们赞赏机构为加强国际核保安水平所做的不懈努力。我们高兴地注意到机构已开始进行“大型公众活动核保安导则”的制定工作,随着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中国希望与更多有经验的国家和机构在核保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

唐大使强调 , 核安全是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基石,只有确保这一基石坚实稳定,才能保证在此基础之上的事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中国代表团高兴地注意到,过去的一年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发展核能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为确保核能事业的健康发展 , 我们希望机构继续在核安全标准、法规及相应体系建设方面为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提高全球的核安全水平。

在福岛核安全部长级大会上的发言 (2012-12-15)
  • 中国理事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王毅韧在国际原子能机构9月理事会上关于核安全议题的发言 (2013-09-10)
  • 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9月理事会上关于核安保议题的发言 (2013-09-10)
  • 中国政府代表团在《核安全公约》外交大会上的发言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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