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上午,《上海市级专志·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志》(以下简称“《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志》”)验收会在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洪民荣,副主任姜复生,专志工作处处长过文瀚、市志工作处处长黄晓明、区县工作处处长黄文雷参加会议。

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专志工作处验收工作汇报,讨论和审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志》验收报告,审议《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志》验收意见(草案),并提出修改建议。验收小组一致认为:验收稿较为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1987—2017年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历史进程,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观点正确,篇目合理,体例较为严谨,资料较为翔实,记述较为准确,行文较为规范,达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求。评审验收程序符合《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及《上海市地方志书评审验收办法》规定,同意通过验收。

上海市级专志规划53部,《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志》是第24部通过验收、全面完成编纂工作的志书。

(专志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