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等 部门

关于 联合 印发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的通知

津公政务函 [2025]103

各有关单位:

现将《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天津海关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信局

市民政局

市税务局

天津金融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25 4 28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为推进落实高效办成新车上牌,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提升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及 改革目标

对照国家和我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系列政策要求,在国家部际政务平台系统数据 实现互 联互通的基础上,立足公安机关职责,密切会同各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便利群众企业 自主 通过线上线下方式, 便捷 办理小客车上牌。

二、 改革措施

(一)实施小客车上牌免查验。 在国产小客车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基础上,实现机动车合格证信息核查比对,群众企业办理上牌时免予交验小客车。 纳入预查验的车型, 仍需 交验小客车。

(二)落实信息共享核查机制。 协同有关主管部门共享机动车销售发票、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小客车 指标、排放标准等数据信息,实现联网核查,上牌时免予提交 部分 纸质资料。创新推进网上申请、牌证寄递服务模式。

(三)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 依托部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主管部门的业务数据归集与共享支撑,实现上牌时对进口小客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有关机构证照和数据的信息核查。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组织 实施 新车上牌 依照 有关规程、规范开展登记,依法核发 ,协调推动有关 主管部门 及时 会商推进 重点 事项。( 公安局

(二)按照我市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有关规定 ,核发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交通 运输

(三)进口车 强制性 产品 认证( CCC 认证) 证书 信息 口岸验证。( 天津海关

(四)经营主体营业 执照 信息数据的 归集。 市场监管委

(五)督促我市 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 保证 生产一致性, 配合 开展预查验工作指导 。( 市工 信局

(六)我市各类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登记证书信息 数据的 归集。( 市民政

(七)配合实施纸质 和数电机动车销售发票 购置税 车船税 电子化 税务局

(八)配合 实施交强险 数据 电子化。( 天津 金融监管局

(九)配合落实 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局

工作保障

(一)密切协作配合。 各主管部门要与国家部委业务部门积极请示沟通,推进我市工作落实落地。市公安局要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进方案实施,建立日常和定期协作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

(二)强化信息安全。 各主管部门要强化内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规定采集、上传业务信息,不得泄露信息。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加强信息系统维护,保障业务系统运行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示。 要加强新车上牌宣传提示,广泛宣传线上线下办理流程,为 我市促进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