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等
九
部门
关于
联合
印发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的通知
津公政务函
[2025]103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委
天津海关
市市场监管委
市工信局
市民政局
市税务局
天津金融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4
月
28
日
新车上牌
“一件事”
工作方案
为推进落实高效办成新车上牌,最大限度便民利企,提升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及
改革目标
对照国家和我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系列政策要求,在国家部际政务平台系统数据
实现互
联互通的基础上,立足公安机关职责,密切会同各主管部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便利群众企业
自主
通过线上线下方式,
便捷
办理小客车上牌。
二、
改革措施
(一)实施小客车上牌免查验。
在国产小客车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基础上,实现机动车合格证信息核查比对,群众企业办理上牌时免予交验小客车。
未
纳入预查验的车型,
仍需
交验小客车。
(二)落实信息共享核查机制。
协同有关主管部门共享机动车销售发票、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
、小客车
指标、排放标准等数据信息,实现联网核查,上牌时免予提交
部分
纸质资料。创新推进网上申请、牌证寄递服务模式。
(三)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
依托部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主管部门的业务数据归集与共享支撑,实现上牌时对进口小客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有关机构证照和数据的信息核查。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组织
实施
新车上牌
,
依照
有关规程、规范开展登记,依法核发
牌
证
,协调推动有关
主管部门
及时
会商推进
重点
事项。(
市
公安局
)
(二)按照我市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有关规定
,核发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市
交通
运输
委
)
(三)进口车
强制性
产品
认证(
CCC
认证)
证书
信息
的
口岸验证。(
天津海关
)
(四)经营主体营业
执照
信息数据的
归集。
(
市
市场监管委
)
(五)督促我市
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
保证
生产一致性,
配合
开展预查验工作指导
。(
市工
信局
)
(六)我市各类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登记证书信息
数据的
归集。(
市民政
局
)
(七)配合实施纸质
和数电机动车销售发票
、
购置税
、
车船税
电子化
。
(
市
税务局
)
(八)配合
实施交强险
数据
电子化。(
天津
金融监管局
)
(九)配合落实
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
市
生态环境局
)
四
、
工作保障
(一)密切协作配合。
各主管部门要与国家部委业务部门积极请示沟通,推进我市工作落实落地。市公安局要加强工作统筹,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进方案实施,建立日常和定期协作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
(二)强化信息安全。
各主管部门要强化内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按规定采集、上传业务信息,不得泄露信息。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加强信息系统维护,保障业务系统运行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示。
要加强新车上牌宣传提示,广泛宣传线上线下办理流程,为
我市促进汽车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