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https://zwfw.fujian.gov.cn/),按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系统或者线下自主完成材料提交与申报。

审核:核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指标是否符合《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审批: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意见书。

  •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
  •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其他事项

    审批结果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电话咨询人防审批窗口:0598-7500067;咨询工程管理科:0598-8288019。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rfb.fujian.gov.cn/xxgk/zfxxgk/zfxxgkml/gfxwj/xxyx/202106/t20210611_5619395.htm

    关于开展小区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上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