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anj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夯实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强化主动公开

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政府决策、财政资金、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统计等各类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58364条,全市政府网站群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62187条。

不断 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年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 46期,发布意见征集及结果信息51条,开展网上调查24次。 围绕民生关注和社会热点,制作 “南京市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15期专题 ,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65期。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服务功能。 聚焦企业需求,继续完善 “宁企通”等惠企服务平台, 做好惠企政策集中公开。 宁企通平台汇聚国家、省、市、区惠企政策 4800余条,事项1400余项,600多个事项可通过平台实现全流程申报办理。

(二)落实制度安排,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完善受理平台功能,切实方便群众。 借助江苏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名认证,便于申请人对申请内容进行补正等操作。 强化沟通协商,注重矛盾化解。 通过电话沟通解释,力争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提升信息公开办理实效。 加强 会商研判,提升办理质量。 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讨论、研究,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切实提升办理答复水准。 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07件,较上年增长38.89%。

(三)强化公开审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公开审查制度文件,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公开审查工作,以会代训,强化审查机制。建立公开审查履责承诺机制,签订公开审查履责承诺书,突出规范要求,落实审查责任。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定期梳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 7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952件。

(四)完善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

按照 “专栏姓专”的要求,优化栏目设置,对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改版。打通市政府主站与部门网站,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同源发布、分块展示, 提升检索功能的实用性, 切实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坚持 “智慧监管”“制度严管”双管齐下,提升 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南京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监测系统,集事前主动预防、事中监测预警、事后复核统计为一体,针对重点指标进行监测管理。二是强化指导督促,根据检查情况开展调研座谈,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围绕主账号做大做强,全市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已集约整合至 500个左右,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

全年编印《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12期,发行量5.7万余册,共刊登各类文件104件,90余万字。

(五)加强监督保障,提高公开水平

市、区两级政府及部门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人员涵盖市级部门、各区业务工作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在线会议、授课指导、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工作,切实提升公开意识与水平。组织开展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指标,督促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7

7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2

218

9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6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3997

行政强制

725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848 . 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46

438

5

2 9

183

6

85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

3

0

5

4

0

1 3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853

31 7

5

22

6 3

4

3 2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46

15

0

2

32

0

1095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3

2

0

0

0

0

25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 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22

1

0

0

0

0

23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12

1

0

0

0

0

21 3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9

5

0

0

0

0

8 4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9

3

0

0

0

0

62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3

2

0

0

0

0

25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61

6

0

2

2

0

171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61

41

0

6

90

1

2399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3

5

0

0

0

0

78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27

3

0

0

0

0

230

2 重复申请

6 9

10

0

0

0

0

79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6

1

0

0

0

1

28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 其他

596

23

0

2

0

0

621

(七)总计

7748

43 5

5

34

187

6

84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8

6

0

0

0

0

22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2

23

25

31

1 9 1

146

16

2 7

61

250

68

5

6

14

9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对已公开信息的清理规范有待加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公开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与效果。

一是继续强化公开审查工作,以切实有效的审查防范失泄密风险。严格规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已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研究,就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管理、定期清理等机制进行探索。

二是 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与民生服务、市场监管相整合,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政务公开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市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共444件。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公开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