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校实际,
制订
本实施办法。
一、
工作原则
坚持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完善分类选拔机制,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
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
(一)学校成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院
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
,
负责
复试录取工作的
统一管理、
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
,
负责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调剂、录取
等
有关
实施
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
各类
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校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立
纪检监察
组,
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成立
技术保障组,为复试
期间
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成立
公共卫生组
,负责复试
期间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清洁并提供相应的公共消毒用品
;
成立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
复试
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培养单位
成立
院级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院级纪律监察组
、
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地点
(一)复试方式
采用
现场复试的方式,
对
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
(二)复试时间
及地点
1.
一志愿考生:
3
月
17
日~
3
月
23
日,具体由各培养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2.
调剂考生:
选拔及复试
将在
4
月
8
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
各培养单位安排
和通知为准。
四、
复试准备工作
(一)
制订
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
细则
各培养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细则
,经报
学校
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办法中应包括
组织管理、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程序
、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咨询渠道以及
其他注意事项等重要内容
。
(二)
制订
安全工作预案
,强化模拟演练
各培养单位
制订
本单位复试工作安全工作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
针对各类特殊情况
组织相关
工作
人员
提前
进行模拟演练,
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机制
,确保复试
录取
工作
稳妥
有序开展
。
(三)加强信息公开,及时联系考生
各培养单位
可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
复试专业或复试研究方向建立
QQ
或微信
群,及时传达通知要求,
引导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
(四)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各培养单位
制订
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
,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
(五)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
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
参照
云南大学研考
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
相关
规定,
制订
复试命题管理办法
,
所有
复试
试题及其答案
在启用前
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六)
提升考生服务,及时回应关切
各培养单位应准确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保证联系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
进行
调查处理。
五、
精准划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一)普通统考计划复试分数线
1.
在不低于国家
B
区线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
培养
特点
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
等,
分学院
、
分
学科
专业
划定
复试分数线
(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按照方向划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须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因此同一学院相同
专
业
同时招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的,应统筹考虑并
划定
一致
的复试分数线
。
2.
除部分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
,
各专业
差额
复试
比例
一般不
低于
120
%
,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
(二)各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
“
单独考试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详见《云南大学关于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此文另发)。
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
及加分政策说明
(一)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
考生符合《
20
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
二十三条
规定
,
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上线。上线后按照初试总分列入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是否能够进入复试,需根据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复试资格以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为准。
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申报
以及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
的,不享受
照顾
政策
。
(
二
)
加分政策
考生符合《
202
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
二
十二条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加分。
加分名单
以
研招网下达的
加分
信息
为准,
加分后
如果
达到
本办法
第五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进入复试
。
加分情况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
。
注:根据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七
、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
可
在复试分数线公布以后
通过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
“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注意:因各培养单位审核进度不同,请达到分数线但暂未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耐心等待。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
2014
〕
112
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
收费标准为两类:
同等学力考生
为
180
元
/
人
,其他考生为
100
元
/
人,
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考生通过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
复试费缴纳
,
缴纳方法详见
《
云南大学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
》(此文另发)中的缴费说明。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
按要求
提交以下
基本
材料:
1.
初试
准考证
2.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
1
)
5.
复试通知书
6.
云南大学
诚信
复试承诺书(附件
2
)
7.
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材料
8.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
证明
材料(仅
网报时申请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
此外,还需
根据
各培养单位要求
,
提供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
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
科研成果、
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
其它能代表个人
综合
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照各
培养
单位要求和指定方式提交。考生
应
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
复试、
录取资格
,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资格审查要求:
1
.
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学历
学位证书
(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同时
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
2.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
1
)
,
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
学校拟录取名单
公示结束前
。
3.
应届本科毕业生
的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
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
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
《定向培养合同书》
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
6.
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
且符合有关条件
的考生
: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
:需
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
3
)
。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
:需
提交民族区域自治
地区的
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单位签订的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
(附件
4
)
。
7.
以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需
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
以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需核查和收取
考生的《
报考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
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9.
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
需
签订《
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
承诺
书
》(
附件
5
)
。
10.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
《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
。
11.
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12.
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
1
天),资格审查不合格
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
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
将
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各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
严重
违规行为
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复试考察要求
以
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加强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的重点评估。
要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
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
各培养单位
要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
考查考生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在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五)复试过程规范要求
1.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面试、笔试、上机、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
2.
复试内容要涵盖外语水平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
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
测试以及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用面试形式的,
每名考生的
面试时间
为
20
分钟。
3.
严格执行
“三随机”工作机制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
使用抽题形式作答的,
各培养单位应
至少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到三倍
准备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
,已经使用过的试题不再重复抽取
。
4.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6.
以同等学力
身份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以《云南大学
20
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科目
和学院复试安排
为准
。
7.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60
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
20%
(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
80%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
复试
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科目
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
考核
不合格者
(
<60
分)
不予录取。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满分为
100
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初试成绩
权重可在
50%~70%
之间
,
对应的
复试成绩
权重在
50%~30%
之间
,具体占比由各培养单位
确定
并提前公布。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初试成绩
÷5
)
×
初试权重
+
复
试成绩
×
复试权重
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初试成绩
÷3
)
×
初试权重
+
复
试成绩
×
复试权重
(八)复试结果公布
各培养单位应于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
学校
,由
学校
审核后予以公布。
(九)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
《
云南大学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
》有关说明为准
。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
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
3
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
由培养单位
另行通知
。
体检相关要求以《
20
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未
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
达到体检要求的,
学校可按规定
取消
其拟
录取资格。各培养单位若对考生在视觉、视力方面有要求的,应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
细则
中明确提出。
九
、录取
我校
坚持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
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
.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按照
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
综合成绩排名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
按照
复试批次
实行
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
.
“
单独考试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
1
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
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四)其他
1
.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
的
加分情况以
研招网下达的
加分
数据
为准,时间
截至报考专业
复试
工作结束
之前。
2
.
对于不符合
我校
报考条件
或
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申诉渠道
电话:
0871-65033837
(研招办),
0871-65033908
(纪检监察)
电子信箱:
yuyzb@ynu.edu.cn
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
303
邮编:
650504
十一
、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
查表
2
.
云南大学
诚信复试
承诺书
3
.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
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4
.
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
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5
.
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知情承诺
书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
25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附件1.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doc
】
附件【
附件2.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
附件【
附件3.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pdf
】
附件【
附件4.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pdf
】
附件【
附件5.云南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