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交通燈號控制並設有右轉袋口位的路口(見 第75頁 ),可能附有指示右轉的綠色箭嘴燈號。

當全綠色燈號亮起,而右轉箭嘴燈號熄滅,右轉車輛可前進至右轉袋口位等候,直至迎面駛來車輛之間有安全空隙及在安全情況下才可右轉。至於往其他方向的車輛則可以前進。

當右轉箭嘴燈號也同時亮起,表示迎面車輛已按其紅色燈號指示停止前進,在安全情況下可以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