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与分支分裂
核心主张与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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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应植根于德意志民众生活,反对脱离本土历史实践的抽象理论建构 [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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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过实证研究发掘德国各邦的特别法,关注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行效果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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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张法律发展具有社会历史连续性,反对激进的法律编纂改革 [1] [3] 。
对抗罗马法学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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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方法分歧:罗马法学派侧重《学说汇纂》的体系化研究(潘德克顿法学),而日耳曼法学派强调本土法律史的实证分析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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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渊源争议:日耳曼法学派质疑罗马法的德意志合法性,主张民族习惯法才是法律发展的核心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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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派地位演变:两派对抗促进了历史法学派内部方法论多元化,为概念法学与目的法学的分化奠定基础 [2] 。
社会实证视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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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视法律与经济社会结构的互动关系,主张法学研究应回应社会现实需求 [1] ;
-
2.
通过分析习惯法案例揭示法律的社会功能,推动法学从文本解释转向实效考察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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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一视角直接影响了20世纪初的自由法运动,强调法官应基于社会正义进行法律漏洞补充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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