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阅读司法部、省司法厅报名公告,
对照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可在上班时间拨打020-83324608详细咨询;如符合报名条件,请
准备以下资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请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如身份证有效期在客观题或主观题考试前即将过期,建议尽快办理新身份证,确保考试当天能持有效身份证入场,以免耽误考试。
注意:根据报名公告规定,所有报名人员包括港澳台居民均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香港、澳门居民除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同时准备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
回乡证和居住证可以二选一
);台湾居民除准备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同时准备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
台胞证和居住证可以二选一
)。
2. 毕业证书
(适用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
)。
请提前准备好毕业证书,并登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对证书或认证书(国外学历)进行查询,如查询不到,建议尽快提交申请学历认证。
注意: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除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要求必须是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3. 学位证书
(适用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
)
。
适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报名条件的“新人”请提前准备好学位证书,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注意: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即2018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考生无需提供学位证书。
4. 电子证件照片。
(此项材料关系到能否顺利通过审核进入交费环节,请务必仔细阅读!!!)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换
。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电子证件照片须经工作人员在线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费支付环节,成功支付考试费才真正完成报名流程。照片审核通过后,点击交费,如考区有空闲机位,则允许交费,否则系统将提示更换报名地
(广州考区机位数量有限,报名人数达到机位上限时,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
为确保照片快速通过审核,建议报名人员提前到照相馆拍摄正规证件照。以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审核不通过而耽误报名时间。
照片要求及注意事项:
(1)照片必须是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文件类型为
jpg格式
。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眉、双耳、双肩,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不得佩戴各类饰品,不要佩戴黑色粗框眼镜,佩戴眼镜拍照要避免出现镜片反光、遮挡眉毛或眼睛情况。
(5)不得化浓妆,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瞳美颜、PS液化等技术处理,以免影响考试当天入场人脸识别。
(6)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7)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及不规则手机照等。
(8)不得上传经裁剪的生活照、结婚证件照或使用经翻拍、扫描的电子证件照。
(9)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本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应填报本人入学前户口簿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必须在本人电子证件照及户口簿照片两者均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交费环节。
注意:
请提前检查户口簿是否为打印版,如仍是手写版,须尽快到公安机关更换打印版户口簿;同时检查户口簿首页是否有加盖两级公安机关的公章、页面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如有问题,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更新。户口簿电子照片要求原件拍照,且必须横向上传
(样式如下图)
,不要竖向上传或上传复印件/扫描件等,照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与填报的信息相符(包括公安机关名称、户号等信息等,每一项信息都必须完整准确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