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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发生的,可能造成受害者身体、心理、性等方面伤害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身体暴力 、情感或 心理暴力 、 性暴力 和 欺凌 。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包含对“校园暴力”相关内容的规定,实施校园暴力可能触犯法律。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相关国际组织也进行了有关调查,并积极推进预防举措在各国家和地区的落实。 全面性教育 中也包含与“校园暴力”相关的学习目标和内容,以期学习者能对校园暴力的相关概念与行为作出合理判断,并掌握面对校园暴力的应对方式

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概念

校园暴力是指在教室内外、学校周边、上下学途中、网络上发生的,以及在其他所有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按照施害者和受害者类型,校园暴力可分为:学生之间的暴力、师生之间的暴力、校外人员与校内师生之间的暴力。按照表现形式,校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包括体罚)、情感或心理暴力(包括言语暴力)、性暴力(包括 强奸 和 骚扰 )以及欺凌(包括网络欺凌) 。其次,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不包含偶发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则不一定是持续、反复的行为 。此外,校园欺凌的行为人不包括校外人员;校园暴力则可能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是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极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师 。
校园 情感暴力 或心理暴力,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包括限制行动、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歧视、排斥和其它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
校园性暴力是指在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中发生的性方面的嘲弄和流言、 性骚扰 、 性侵害 、 强奸 、性羞辱和/或恐吓,被迫观看有关性的行为、图片、照片或网站等行为 。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学生之间的暴力
暴力行为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来自于校外人员与校内人员,常发生于校园及其周边环境
在实行一系列校园暴力预防措施下,少部分国家的学生的肢体冲突发生率有所下降;而网络欺凌在许多国家则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7个欧洲国家的数据显示,遭受过网络欺凌的11~16岁学生的比例从2010年的7%上升到了2014年的12% 。大多数有关网络欺凌发生率的数据来自于工业化国家,其中,5%~21%的儿童和青少年受到了网络欺凌的影响,且女童比男童更容易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者

校园暴力 《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校园暴力 《民法典》(2020)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校园暴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校园暴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校园暴力作为暴力的常见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会从安全保护意识培养、法制观念的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等角度进行呈现。我国各部委发布的相关教育类文件中,《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强调了青少年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从事件预防和自我保护的角度强调了针对校园暴力行为开展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从法律角度强调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从心理健康、情绪调节和社会适应等角度强调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校园暴力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七、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一)接受和参与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对性与生殖健康的认知水平,提升保护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意识。
(六)过早发生性行为、早孕或人工流产,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不安全性行为可带来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拒绝性骚扰、性诱惑和性暴力

校园暴力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

小学1~3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
· 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与同学、老师友好相处,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动、游戏中造成误伤的意识。
小学4~6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认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范围,不参与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 自觉遵守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规范;
· 学会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 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 初步认识网络资源的积极意义和了解网络不良信息的危害;
· 初步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努力增强对各种信息的辨别能力。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和解同学之间纠纷的意识;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时及时向教师、家长、警察求助的意识。
初中年级
模块一: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
· 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形成社会责任意识;
· 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 学会在与人交往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方法,构筑起坚固的自我心理防线。
高中年级
模块二: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
· 基本掌握和简单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的相关技能,进行自救、自护。有报告事件的意识和了解报告的途径和方法;
· 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校园暴力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生法制教育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初中生法制教育
· 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揭发检举、及时报警、正当防卫等是同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权益应当受到国家保护,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采用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校园暴力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水平五(高中阶段)
心理健康
· 合理宣泄与倾诉的适宜途径,客观看待事物;
· 人际交往中的原则和方法,做到主动、诚恳、公平、谦虚、宽厚地与人交往;
· 缓解压力的基本方法

校园暴力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三(5~6年级)
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 正确对待体育活动中的相对较弱者。如在体育活动中不歧视并能帮助比自己运动技能水平差的同学和其他弱势群体(如肥胖生和学困生等)。
水平四(7~9年级)
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 在体育活动、比赛和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行为。如表现出公平、诚实、友爱、礼貌、尊重等行为

校园暴力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

水平一(小学1年级~2年级)
安全应急与避险
· 学会自救互救,发生紧急情况会拨打求助电话(医疗求助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心理健康
· 培养沟通能力,学会使用基本的礼貌用语,与同学和睦相处。
水平二(小学3年级~4年级)
心理健康
· 关心尊重他人;
· 正确对待残疾同伴。
水平四(初中阶段)
预防疾病
· 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患者。
心理健康
· 认识不良情绪影响健康;
· 学会调控情绪的基本方法。
水平五(高中阶段)
预防疾病
· 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患者。
心理健康
· 学会宣泄,学会倾诉,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观的看待事件;
· 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冲突,做到主动、诚恳、公平、谦虚、宽厚地与人交往

校园暴力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小学学段
人际交往教育
· 乐于与身边的同学、老师沟通、交往,不胆怯,不封闭,能倾听别人的谈话,能在活动中与人合作,尊重伙伴,初步掌握与人交往的基本规则;
· 学会从他人角度想问题,能对他人同情、谅解;
· 学会自己处理与同学交往中的矛盾与挫折。
社会适应教育
· 对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有向师长求助的意识,形成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
性心理教育
· 认识本年龄阶段正确的性角色内容和性角色的行为规范;
· 学习适合本年龄段与异性交往的方法与礼仪;
· 识别性骚扰与性侵犯行为,提高预防意识,初步掌握防范性骚扰及保护自己的方法。
中学学段
人际交往教育
· 培养良好的自我意识,悦纳自己;
· 认识到人际关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了解成功的人际交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掌握建立和保持良好人际关系的途径与方法,排除社交恐惧等心理问题。
社会适应教育
· 正视现实,正确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 增强自制力;
· 树立乐观向上,不断进取的积极人生态度。
青春期性心理健康教育
· 了解青春期性生理的变化过程,认识性成熟和性心理活动的生物学和社会学意义,掌握与异性交往的方式,理解性别角色和性别差异;
· 初步了解性伦理、性道德。
大学学段
情绪管理教育
· 认识情绪的功能,了解情绪变化特点,学会体察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情感,形成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
· 能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检测、评估、调整;学会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自卑、焦虑、抑郁、恐惧等不良情绪;
· 掌握科学地调控情绪能力,合理疏泄消极情绪,避免心理失衡;
· 培养积极的情绪状态,适应自身、环境及社会的各种变化。
人际交往教育
· 掌握人际交往的特点、基本规范和技巧;
· 善于在群体中发挥自己的才干,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
· 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客观评价他人和社会。
恋爱心理教育
· 加强性道德、性审美教育,指导恋爱心理适应,掌握异性交往的有关知识与技巧,正确处理好异性矛盾与挫折

校园暴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高年级
· 开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进行恰当的异性交往,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异性同伴关系,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
· 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正确面对厌学等负面情绪,学会恰当地、正确地体验情绪和表达情绪;
· 积极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逐步认识自己与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
初中年级
· 积极与老师及父母进行沟通,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 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情绪体验与表达,并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有效管理,正确处理厌学心理,抑制冲动行为;
· 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着重培养应对失败和挫折的能力

校园暴力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水平五
表现出调控情绪的意愿与行为
· 懂得不良情绪对健康的危害;
· 了解自己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情绪变化特征;
· 努力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运用适宜的调控情绪的方法。
水平六
具有帮助同伴调控情绪的意愿与行为
· 帮助同伴选择调控情绪的适宜方法
联合国拟将每年11月第一个星期四设立为“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Violence and Bullying at School Including Cyberbullying ),并在2020年启动首个国际日。联合国将呼吁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其他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以及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个人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宣传、庆祝并协助开展“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纪念活动

校园暴力 学习目标

► 定义 取笑 、欺凌和 暴力 (知识);
要点: 性虐待 、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是对人权的侵犯
学习者将能够:
► 比较和对比欺凌、情感暴力、身体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亲密伴侣暴力(知识);
► 认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轻人或权威者实施的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并非受害者的过错,并认同这些行为是对人权的侵犯(态度);
► 示范如何举报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等现象(技能);
► 示范如何向可信赖的成年人和机构寻求帮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亲密伴侣暴力和欺凌的发生,并为幸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
► 讨论在决定是否发生 性行为 时,听取和尊重他人的许可意味着什么(知识);
► 比较和对比在认同或表达性许可方面的成功和失败的事例(知识);
► 分析可能影响表达和认同许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质、社会性别暴力、贫穷、权力关系)(知识);
► 认识到规避可能损害性许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态度);
► 展现出表达许可和拒绝的能力(技能);
► 展现出认同别人的许可或拒绝的能力(技能) 。
要点:恐同和恐跨会对具有不同 性倾向 和社会 性别 身份的人造成伤害
学习者将能够:
► 定义恐同和恐跨(知识);
► 分析导致恐同和恐跨的社会规范及其后果(知识);
► 认识到所有人都应该能够爱他们所爱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强迫或歧视(态度);
► 展示对受到恐同和恐跨伤害的人表示支持的方法(技能) 。
学习者将能够:
► 说出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如何影响性行为,以及性胁迫、性虐待和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的风险(知识);
► 认同社会性别不平等和权力差异会影响性行为,并影响人们做出安全选择和采取安全行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获取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等(态度);
► 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胁迫、性虐待,或社会性别暴力时,主动寻求支持或帮助他人寻求支持(技能) 。
► 意识到对健康和支持来源进行批判性评估的重要性(态度)
初中性教育中与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有关的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会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进一步深入讲解“校园欺凌与暴力”这一话题,并且由此延伸到对于其他暴力类型的讨论。初中生会对友谊、权利、沟通交流等有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思考,并且掌握更多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甚至是倡导“零暴力”社会的技巧

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影响因素

依照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brenner)的生态系统理论,可将校园暴力的影响因素划分为外层系统(新技术与大众媒介环境)、中间系统(家庭环境和养育方式、学校环境与资源)和微观系统(个人身心状况及成长经历)。
外层系统(新技术与大众媒介环境)
沉重的学业负担和激烈的社会竞争可能会使心理承受能力差、不适应社会竞争的学生通过暴力手段将压力转移给同学和老师,从而发生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危害

危害学生身心健康
校园暴力可能对受害者造成躯体损伤,也可能造成性及生殖方面的健康问题,还可能对受害者的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校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与精神伤害,社会不得不提供大量的医疗资源对受害者的身体与精神损伤进行治疗,医疗负担加重;同时,对校园暴力的处理会消耗大量资源,并且会消耗学校和社会大量的劳动力成本,造成经济损失;而就医及其他保健工作中的花费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司法系统运转和其他机构运转所产生的间接成本都会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与受害者还可能存在长期性的社交与人际交往困难,出现反社会或犯罪行为、低成就、不易获得社会帮助等方面的风险提高,从而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校园暴力 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

政府层面
第一,政府应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传达反对校园暴力的信号,为干预和打击暴力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第二,政府应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制订干预校园暴力的专项政策,促使对校园暴力的干预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各行政部门管理者应确定适应于自身的校园暴力干预制度和行为准则,确保持续惩处因校园暴力而违规的行为,表达坚定的反校园暴力立场。
第三,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畅通的、适合校园暴力受害者年龄和性别特点的上报机制,让受害者确信,相关人员在知晓此类事件后会采取积极行动并保护,且受害者不会遭到报复。
个人应加强对校园暴力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对校园暴力及其原因的认识,掌握识别与应对校园暴力的合理方法。一方面,个人应加强自我保护,使自己免受校园暴力伤害,如果不幸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应学会寻求他人或机构帮助;另一方面,个人应培养自身情绪管理能力,在遭遇与他人摩擦或冲突时,采取积极沟通的方式,和平解决矛盾

校园暴力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28日下午,汪某纠集王某1、王某2、刘启容到西宁市第二十一中学找殷晓有,要求殷晓有给周欣雨道歉,如殷晓有不道歉,汪某等人就要殴打殷晓有。当天18时许,汪某、王某2在西宁市××园内对殷晓有进行殴打,殷晓有离开学校打电话向其父殷建华求助,汪某、王某1、王某2、刘启容跟随殷晓有到了西钢新村美食城东门,被告人殷建华赶到本市西钢新村美食城东门处,将被害人王某1、王某2打伤。殷晓有打电话报案,110民警出警进行处置。
经青海省正信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1系右侧下颌骨骨折,面部多发性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王某2面部软组织挫伤、牙齿缺损,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校园暴力 法律裁定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建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王某2实施校园暴力,于本案的发生有过错责任,应给予被告人殷建华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殷建华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基于上述观点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本案案发后,殷晓有向110打电话报警,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殷建华具有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殷建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殷建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医疗费9907.3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80元,陪护人员误工费2623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1080元,以上共计15590.38元。被告人殷建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2医疗费8235.8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80元,陪护人员误工费1867元,交通费1300元,鉴定费1080元,以上共计13463.83元

校园暴力 教育意义

当学生受到校园暴力威胁时,应向老师、学校、家长及时求助,而不可以暴制暴、以牙还牙。老师和学校接收到学生的求救时,应主动介入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干预,并启动学校的校园暴力应急方案;家长在发现孩子正在遭受或有可能遭受校园暴力威胁时,应联系校方对施暴者进行行为的干预和双方的沟通调节,而不可私自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干预。应对校园暴力,各方应秉持沟通、理解的原则,将对双方的伤害尽可能降低,而不可单方面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威胁和处理

校园暴力 《蚯蚓》(2017)

剧情简介:得了脑瘫的父亲李元术和女儿李子若相依为命,住在江华岛。李元书为女儿考上首尔的贵族艺术高中兴奋不已,和女儿开心搬家到首尔。不料噩梦也就此开始。子若因为在唱诗班长大,音域很高,很快在学校崭露头角,也因此被以惠善为首的女同学们嫉恨。子若坚强好胜,反抗着校园暴力,却不断遭到更加残酷的回击,最后受不了无休止地折磨而自杀。父亲元术为查明事情的真相,在社会各界伸冤,但这个社会不理会弱者的呻吟,于是元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惩治了这些欺负过女儿的人们 。
影片反映出殴打、辱骂、强奸、轮奸、强迫卖淫等极端残酷的校园暴力对一个人的摧毁,人们不禁思索:遭受如此残暴的性暴力的受害者为何保持沉默?在阶级等级差异巨大的社会,应建立怎样的机制才能使正义得到伸张、使邪恶的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戒?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除了以命相搏,是否还有其他的方式争取正义与权利?在阶级差异巨大的国家,校园暴力问题通常相当严峻,这时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与回应对于干预校园暴力问题来说就显得尤为关键 Olweus D. Bullying at school: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M]. Oxford, UK: Cambridg-e,MA: Blackwel, 1993. 郭凌风, 刘文利. 性少数群体校园暴力与欺凌的危险和保护因子[J]. 中国学校卫生, 2019, 40(1): 156-160. 任海涛. “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2017(2). 联合国.改进关于两性问题的数据统计工作:测量妇女遭受暴力行为侵害的程度[C].曼谷,2008:6-1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校园文明关系:预防校园性别暴力[M].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8:2-23 陆士桢,刘宇飞.我国未成年人校园暴力问题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7(03):100-104 但未丽.对185起校园暴力案件的观察与分析[J].人民检察,2017(10):33-36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Z].2020-06-01.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R]. Paris: UNESCO, 2019: 16-7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9修正)[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Z]. 2020-05-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Z]. 2018-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Z]. 2007-02-07.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Z]. 2007-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Z]. 2008-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Z].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小学健康教育规范[Z]. 2011-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Z]. 2012-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Z]. 2012-1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Z]. 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Z]. 2017-06-1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C]. 巴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9: 2-6. 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M]. 日内瓦: 世界卫生组织, 2002: 36. 刘文利主编. 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刘文利主编. 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之我们的身体[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刘文利主编. 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之我爱我家[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刘文利主编. 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之多彩的幸福[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刘文利主编. 珍爱生命——初中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全6册)[M]. 未出版. 季成叶.预防校园暴力:一项值得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课题[J].中国学校卫生,2007(03):193-196. 李俊杰. 校园欺凌基本问题探析[J]. 上海教育科研, 2017(4): 5-9, 15. 张旺.美国校园暴力:现状、成因及措施[J].青年研究,2002(11):44-49. 汪宇峰.校园暴力成因分析及教育对策[J].当代青年研究,1999(04):29-32. 王志祥.驱散校园暴力的阴霾[J].人民教育,2017(08):42-45. 罗怡,刘长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校园暴力和欺凌干预的建议及启示[J].教育科学研究,2018(04):16-19. 陈伊婷,叶运莉,李鑫,邹艳莉,常豫红,游光富,刘熹润,方泉,张容.家庭与个人因素对小学生实施校园暴力行为影响[J/OL].中国公共卫生:1-5[2020-04-28].http://kns.cnki.net/kcms/detail/21.1234.R.20200110.1405.018.html. 殷建华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中国裁判文书网 [引用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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