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是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 提督学院 ,故名。清初沿明制,各省 提学官 称提学道,亦沿称“道试”。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 其报名、填写履历、 廪生 作保等手续与 府试 县试 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各府应试童生,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亲临考场主持。考试分正试、复试二场。试 八股文 与试帖诗,并默写《 圣谕广训 》百数十字。揭晓名为出案, 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札发入府、县学学习称“入学”,也叫“入泮”,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此为 童生试 的最高阶段考试。
三年之内两次,院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
评卷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当任。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通过院试的 童生 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 附学生员
县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场,均为案首,俗称「 小三元 」。
乾隆 年间,为防止保结 廪生 徇情受贿,与考生共同作弊,增加「 派保 」。府考后将录取考生名册,按五人一组,分配给若干派保廪生,先期公告,考生必须 先请 认保廪生,再请派保廪生,有认保派保 双重保险 ,至院考才给准考。学政点名,认保派保廪生均在旁监视,遇考生有疑问者,随即查究或扣考,重则枷示。(派保公告)
院考由「学政」主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每省一人,三年一任,学政考文童兼考 武童 ,故加提督衔,全部 官衔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身份等同钦差,舆巡抚平行,三品以上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