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是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
提督学院
,故名。清初沿明制,各省
提学官
称提学道,亦沿称“道试”。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 其报名、填写履历、
廪生
作保等手续与
府试
、
县试
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各府应试童生,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亲临考场主持。考试分正试、复试二场。试
八股文
与试帖诗,并默写《
圣谕广训
》百数十字。揭晓名为出案, 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札发入府、县学学习称“入学”,也叫“入泮”,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此为
童生试
的最高阶段考试。
三年之内两次,院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
评卷由五百里外较远的书院山长或幕友当任。第一场录取人数,为当取秀才名额之一倍,用圆圈揭晓,写坐号,不写姓名,称之「草案」。第二场覆试后,拆弥封,写姓名,通过院试的
童生
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
附学生员
。
县考,府考,院考三次末场,均为案首,俗称「
小三元
」。
乾隆
年间,为防止保结
廪生
徇情受贿,与考生共同作弊,增加「
派保
」。府考后将录取考生名册,按五人一组,分配给若干派保廪生,先期公告,考生必须
先请
认保廪生,再请派保廪生,有认保派保
双重保险
,至院考才给准考。学政点名,认保派保廪生均在旁监视,遇考生有疑问者,随即查究或扣考,重则枷示。(派保公告)
院考由「学政」主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每省一人,三年一任,学政考文童兼考
武童
,故加提督衔,全部
官衔
「钦命提督某省学政」,身份等同钦差,舆巡抚平行,三品以上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