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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关于开展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常态化电子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 202 1 〕 108 号) 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 2022 〕 21 号)要求 ,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一、考试 安排
(一)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 , 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 各 考区远程 、 多地同步实施 。
(二)批次及科目安排
5 月 21 、 22 日每日安排 1 个批次,共 2 个批次。各考区的批次安排不同,具体详见附件 2 。
批次 |
考试 时间 |
考试科目 |
|
1 |
5 月 21 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
||
2 |
5 月 22 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 三 )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 在 21 个 地级以上市 及省直均 设置考区 ,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 2018 〕 67 号) 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 、 免一科和增报专业 3 类。
(一)考全科(考 2 个科目)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1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2 年 。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1 年 。
3 .具有 其 他专业相应学历 或 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一科(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 个科目。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 个科目。
(四)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 2 年 12 月 31 日。
( 五 ) 港澳台地区人员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 〕 9 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 2018 〕 1 号)精神,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 , 可报名参加考试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 报考 事项
报名统一在广东人事考试网( http://rsks.gd.gov.cn/ )进行 ,报名入口: http://123.56.228.71/ 。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 202 2 年 4 月 7 日 9 :00 - 4 月 18 日 1 7 :00 ;网上缴费时间: 202 2 年 4 月 7 日 9 :00 - 4 月 19 日 17:00 。
(一) 身份验证
1. 所有 报考人员 须 通过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实名验证身份信息 , 身份验证通过后 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 , 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 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 填写 学历学位信息 。
报考人员必须下载并使用报名 平台 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 平台 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 报名平台将对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 报名操作 。
在线核查 原则上需 24 小时, 报考人员 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 , 以免错过报名。
3 . “ 未通过 ” 或 “ 需 人工 核查 ” 的报考人员 在填报信息后,须 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 市 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 考试时 工作或居住所在 地 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 “ 广东省 ”、 在国家或省 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企业 在穗人员 )、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 “ 广东省省直 ”; 其他人员选择 考试时 工作或居住所在 地 市进行报名。
(三)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 阅读《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书 》 ( 以下简称 告知 承诺 书 ) ,点击 “ 签署 ” 告知 承诺 书 ( 电子文本 ) , 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不允许代为承诺 。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 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 完成 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 2019 〕 3 号 文 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科目按 每人 55 元收取,《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科目按 每人 75 元收取。
如需开具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
(五)批次选取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4 月 2 6 日 9:00 - 4 月 2 8 日 17:00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批次(各考区批次安排见附件 2 )。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2 个专业的考生在 5 月 21 日参加考试,无需登录系统选择批次。
1 . 各考区每 个 批次 均有考位数限额,先 选 先得。当某 批次 考生人数达到限额时,系统 会 提 示“该批次已满额” ,考生 不能 选择该 批次 。
2 . 考生 选 定 批次 后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逾期未选取 批次 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安排 批次 。
( 六 )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 2 年 5 月 16 日 9:00 - 5 月 20 日 17:00 登录广东 人事考试网下载 并打印准考证 。 考生 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 证件号码、性别 等 个人 信息,如发现 有误 , 要 在 准考证打印截 止 前 通 过 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更正 。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 考试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官网( www.mohurd.gov.cn ) 。
(二)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4 月 2 2 日 9:00 后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并登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 三 )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或 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 行封闭 2 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 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 五 )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 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 若 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 、代替考试 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五 、 考试成绩 和合格标准
(一) 考试 成绩查询 及管理
1. 考试成绩 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后在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2 .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 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增报 专业 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相应专业考试 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
(二) 合格标准
202 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 50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 告 。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6 月中旬 ,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 且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 报名时在线 核查 状态 为“未通过”或“需 人工 核查” 的 2 类 考生 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考生 须按照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 要求及时 在线 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 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报名所在地 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在线人工核查工作开展后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 相关 全科成绩合格人员 名单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 ;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人事 考试机构 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 有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社部令第 31 号 ) 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 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八、证书 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 2021 〕 211 号)精神,对我省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 或电子合格证明 , 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纸质合格证明。
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 ),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或合格证明 。
九、注意事项
( 一 ) 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 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 二 ) 报考期间,全省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 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 3 ) 。 相关 业务事项可通过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 ” ( http://123.56.228.71:82/ )在线申办。
附件: 1. 关于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 的几点说明
2. 各考区批次安排表
3.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 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1
关于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2 年度起调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1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2 年 。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满 1 年 。
3 .具有 其 他专业相应学历 或 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 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合格标准
202 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 50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 告 。
附件 2
各考区批次安排表
序号 |
考区 |
批次( 5 月) |
|
21 日 |
22 日 |
||
1 |
省直 |
可选 |
可选 |
2 |
广州 |
可选 |
可选 |
3 |
深圳 |
可选 |
可选 |
4 |
珠海 |
可选 |
可选 |
5 |
汕头 |
可选 |
可选 |
6 |
佛山 |
可选 |
可选 |
7 |
韶关 |
可选 |
— |
8 |
河源 |
可选 |
可选 |
9 |
梅州 |
可选 |
可选 |
10 |
惠州 |
可选 |
可选 |
11 |
汕尾 |
可选 |
可选 |
12 |
东莞 |
可选 |
可选 |
13 |
中山 |
可选 |
可选 |
14 |
江门 |
可选 |
可选 |
15 |
阳江 |
可选 |
可选 |
16 |
湛江 |
可选 |
可选 |
17 |
茂名 |
可选 |
可选 |
18 |
肇庆 |
可选 |
可选 |
19 |
清远 |
可选 |
可选 |
20 |
潮州 |
可选 |
— |
21 |
揭阳 |
可选 |
— |
22 |
云浮 |
可选 |
可选 |
注:“—”代表该批次不可选。
附件 3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 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广州 |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12345 |
深圳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 |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
0754-88329783 |
韶关 |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
0751-8602028 |
河源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 |
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308330 |
惠州 |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 |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
0660-3393252 |
东莞 |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
0769-22203889 |
中山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185 |
江门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
0750-3873700 |
佛山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
阳江 |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 |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
湛江 |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 |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758-2271231 |
清远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
0763-3386285 |
潮州 |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 |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
0663-8233640 |
云浮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280 |
省直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