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在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中的支撑能力,结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党建与思政类子项目“一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并依托省教改项目“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石油精神 提升校园文化育人质量路径研究”,特向校内各单位征集校园文化建设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征集在学校师生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石油精神,传承和弘扬石油行业优秀传统文化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子项目。

石油精神是西南石大校园传统文化的根和魂,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西南石大人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是激励和引领西南石大人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石油精神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不仅石油系统需要传承和弘扬的石油精神,各行各业都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石油精神。石油精神永远不会过时,社会越是发展,越是需要我们传承和弘扬石油精神。

在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高水平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新的征程中,特别需要全体西南石大人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石油精神,传承和弘扬石油优秀传统文化。

二、申报类别

(一)活动类

1. 主题范围

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推动铁人精神、大庆精神、石油精神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石油行业优良传统文化在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价值和突出作用,提升以文化人质量。项目对象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为教师群体,项目名称自拟。

2. 遴选标准

1 )突出思想教育,主题鲜明。围绕“文化育人”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及学科、专业特点,有明确的工作针对性,重点突出思想教育和方向引领,能对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形成有力支撑。

2 )建设思路清晰,操作性强。项目具有独立的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建设思路清晰,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符合人才培养要求。

3 )受益覆盖面广,效应明显。特色活动项目要求覆盖面广,师生乐于参与、受益面大,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在师生能形成辐射引领作用。

4 )回应重点难点,持续发展。能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能形成特色可长期开展,能够成为本单位特有的教育品质,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

3. 立项数量与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 2-4 项,根据活动质量可给予 5000 20000 元的资助。

一般项目: 3-6 项,根据活动质量可给予 3000 5000 元的资助。

(二)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1. 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选题指南

1 )石油精神内涵研究

2 )石油精神的当代价值研究

3 )新时代传承与弘扬石油精神的现实意义与方法路径研究

4 )川中石油会战与石油精神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5 )石油精神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途径方法研究

6 )石油精神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方法研究

7 )西南石油大学传承与弘扬石油精神的历史实践与主要经验研究

8 )坚持弘扬石油行业优良传统 提升以文化人质量的途径方法研究

9 )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三老四严”优良传统研究

10 )“互联网 + ”时代背景下石油精神与行业(石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同频共振长效机制构建探索研究

11 )突出“三老四严”优良传统 推动以文化人质量提升实现路径与保障机制研究

12 )其他选题

2. 课题研究周期

2019 9 月— 2021 9

3. 立项类别、数量

重点项目: 2-5

一般项目: 5-10

4. 申报条件、结题条件与资助方法

1. 只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

2. 结题采用计分制方法,重点项目 5 分(含)以上可以结题,一般项目 2 分(含)以上可以结题。重点项目计分已满 2 分但未达 5 分的,可以按照一般项目结题。

1 )学术论文 A 级计 20 分, B 级计 10 分, C 级计 5 分, D 级计 3 分,北大核心计 2 分;

2 )学术著作 A 级计 15 分, B 级计 10 分, C 级计 5 分;

3 )以负责人身份获准国家级项目计 12 分,省部级项目计 6 分;

4 )研究报告 A 级计 20 分, B 级计 10 分, C 级计 5 分。

3. 资助方法。立项之后,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别可以给予 1000 元、 500 元的资助;待结题后,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可以分别给予 30000 元、 8000 元的资助;多出结题条件的计分,可以另外按照每 1 3000 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三、其他事项

1.6 28 日前,项目申报(各单位申报数量不限)活动项目类(附件中附件 1 )、科学研究类(附件中附件 2 及附件 3 )、教育教学研究类(附件中附件 4 )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文档一式 5 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swpuxcb@126.com 邮箱。

2.7 5 日前,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批准立项名单。

3. 科研类、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结题后录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活动类、科研类、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管理办法执行。

4. 申报材料接收地点: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导学楼 206 ,联系人:罗昌龙,电话: 2282 )。

四、工作要求

1. 批准立项的活动项目建设周期根据项目申报书严格进行,活动过程中要有“西南石油大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标识。活动类项目检查验收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 批准立项的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奖励办法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科〔 2015 6 号)、《西南石油大学纵向科技项目及其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 2018 2 号)和《西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 2006 110 号)执行。

3. 按照注重实效、突出特色、鼓励创新的建设目标,请各单位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策划、申报工作。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19 6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