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及《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2.旅行社责任保险作为旅行社依法应当投保的险种,事关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切身利益,是文旅行业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被明确列入示范保障范围,把极度分散的行业保险整合起来,建立了市场化涉旅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真正做到了为百姓服务、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的服务理念,体现了行业属性和保险本质,满足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真正需求,同时也分担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出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