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故事集包含了三十六個短篇故事,雖不全然在描寫海烏姆這個猶太傻子村中的種種,但基本上是以傻瓜的故事為主軸。傻瓜的故事之所以如此荒誕可笑,當然不只是因為傻瓜本身惹人發笑,也總要有些貪心的、愛捉弄人的惡人讓傻瓜做出可笑的行為,例如在「雷默與琪帕」這則故事中,傻子雷默就遇上了貪心的客棧老闆。雷默到客棧點了牛肉、燕麥、甘藍菜、肉湯、蜜餞水果、蜂蜜蛋糕等等食物,但吃完之後還是覺得不飽,最後客棧老闆拿出一塊餅乾,吃完餅乾終於飽了的雷默於是說:「早知道吃一塊餅乾就會飽,剛才就不必點那麼多菜了」,這樣的言語暴露了雷默的傻之後,客棧老闆立刻想出一連串剝削雷默的方法,包括哄他高價買下這種「吃一塊就會飽的餅乾」的食譜;如果說以撒辛格要藉這個故事勸人不應像客棧老闆一樣貪得無厭,未免太有違他不想說教的原則,因此我們還不如注意這個故事裡的傻瓜邏輯如何地發生在所謂的一般人身上:雖然生活中許多事件的意義都是多元決定的結果,但我們不也常常發出類似的「早知道」的感嘆,錯把在時序上最後發生的單一事件當成因果關係中的唯一關鍵嗎?

相同的傻瓜邏輯也可見於「傻子商人施勒米」一篇中,施勒米和妻子在市場擺攤賣甜白蘭地,只有一個顧客花了三文錢買了一杯,施勒米在煩悶之際也想喝一杯,於是握著手裡的三文錢對妻子說:「我的錢難道會比別人的差嗎?這裡有三文錢,賣我一杯酒吧。」妻子想想也對,就賣了他一杯酒,收了三文錢;之後妻子自己口渴了,便對施勒米說:「我的錢難道會比別人的差嗎?給你三文錢,也讓我喝一杯吧。」,就這樣兩人一邊喝酒一邊傳硬幣給對方,直到天黑時酒桶也快空了,這時結算當天的酬勞才發現總計只有三文錢,而兩個人想來想去也不明白:明明每次都收現金,酒也快賣光了,怎麼可能只有三文錢?這個令人莞爾的小故事立刻讓我想起最近也在好書榜上的一本理財書《半斤非八兩》,其中談到我們如何常常把退稅的錢輕易的花光,忘記退稅的錢其實根本不是額外多賺的;又談到我們刷卡消費時往往特別大方,只因為不用付現就產生了好像不用錢似的錯覺等等,我們在日常消費中不也常常用傻瓜邏輯在思考嗎?比起施勒米好像也聰明不了太多?

而全書第一篇「海烏姆的長老們」中傻子葛大牛所鬧的笑話,恐怕是此故事集中最值得我們去深思的,因為其中的自欺欺人似乎是自詡聰明的我們每天都有可能犯的錯誤。故事敘述有一年海烏姆村的酸奶油非常短缺,猶太人五旬節要吃烤薄餅配酸奶油的需求因此無法被滿足,眾人商量的結果,決定聽從葛大牛的建議:因為海烏姆雖然缺酸奶油,但是水卻很充足,只要立法將水改名為酸奶油,酸奶油改名為水,就再也不缺酸奶油了!的確,誰說水一定要叫做水,而酸奶油一定要稱為酸奶油?語言學家索緒爾不也說,意符 (signifier) 與意指 (signified) 、符號 (sign) 與指涉物 (referent) 之間的鏈結本來就是武斷的 (arbitrary) 、約定俗成的罷了?而家族姓氏與羅密歐對立,因此被認定應與之為敵的茱麗葉,不也曾慨歎:「名字有什麼意義?那被我們名之為玫瑰的,換了任何一個名字,聞起來不也一樣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