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中心上报的
《关于审
批斑竹园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遂开统筹
〔
20
20
〕
49
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
7
月
30
日,
我局组织召开了《
斑竹园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提出了审查意见
。
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设计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
专家
组
审定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斑竹园水库位于遂宁市经开区北固镇斑竹园村境内,
建成于
1974
年,
水库河道属涪江水系支流,地理坐标北纬
30
°
31'3.99"
,东经
105
°
30'28.67"
。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
21.59km
²,坝址以上主河道长
11.41km
,河道平均坡降
3.07
‰。水库设计总库容
171.17
万
m
³,设计灌溉面积
1
3
5
0
亩。
经本次复核,现状水库校核洪水标准为
3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
314.14m
,相应库容
168.43
万
m
³;设计洪水标准为
30
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
313.25m
,相应库容
126.41
万
m
³;正常蓄水位
311.10m
,相应库容
41.08
万
m
³,死水位
306.71m
,相应库容
5.26
万
m
³。
斑竹园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
315.55m
,最大坝高
11.55m
,坝顶宽度为
3.0m
,坝顶轴线长
107.0m
。最大断面大坝上游边坡坡度从坝顶至坝脚分别为
1:2.25
、
1:2.50
,下游边坡坡度从坝顶至坝脚分别为
1:2.50
、
1:1.50
,上游在高程
311.95m
,有宽
2.5m
~
4.75m
马道,马道以下坝坡未衬砌,马道以上为预制块衬砌,后坝坡为框格护坡。溢洪道位于大坝右侧,为开敞式宽顶堰溢流,进口底高程
311.10m
,堰顶宽度
18.50m
。两侧边墙厚
0.50m
,为浆砌条石衬砌;溢洪道底板进口高程
311.10m
,进口以及泄槽段为浆砌条石衬砌,泄槽段及以后均为混凝土衬砌。放水设施为涵卧管
,
位于大坝右岸溢洪道进口处,孔口尺寸为
0.2m
,涵洞断面尺寸为
0.7
×
1.0m
,进口底高程
306.71m
,最大放水流量
0.2m
³
/s
。卧管为浆砌条石砌筑。
斑竹园水库目前存在的问题:坝顶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左坝段存在渗漏问题,渗漏范围为桩号
K0+012.0
~
K0+043
,高程在
306.0m
~
311.0m
,渗漏面积约
125.4m
²;
上
游马道及马道以下坝坡未衬砌,浪蚀严重。现场检查发现大坝
存在
白蚁危害。溢洪道右边墙与放水卧管接触处渗漏,且边墙衬砌砂浆局部脱落;溢洪道底板进口高程
311.10m
,进口以及泄槽段为浆砌条石衬砌,泄槽段及以后均为混凝土衬砌,底板局部冲毁
;
桩号溢
0+014.730
~溢
0+054.812
边墙右岸高度不能满足泄洪要求。放水卧管受库水位长期起落及风化作用影响,加之年久失修,局部卧管砌体下基岩发生剥蚀淘空,存在漏水,无法正常使用。水库无观测设施、无安全监测设施和动态预警监管系统等设施。水库管理房年久失修,属危房。
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对该水库工程整治是必要的
。
二、防洪及洪水
同意
斑竹园
水库设计防洪标准为
3
0
年一遇,洪峰流量
1
13.86
m
3
/s
,
3
00
年一遇洪水校核,洪峰流量
192.88
m
3
/s
。整治后总库容
168.43
万
m
3
。
三、除险加固工程整治
(一)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同意斑竹园水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
~
2017
)规定,该工程等别为Ⅳ等,枢纽永久性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性建筑物为
5
级。下游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
20
年一遇(
P
=
5%
)。
(
二
)
大坝
同意维持大坝现状坝顶高程
315.55m
,拆除原上游预制块护坡,坝顶加宽至
4m
,坝顶轴线向上游平移
0.5m
,上游马道
311.95m
至坝顶采用粘土培厚,分层夯填,压实度不小于
96%
;坝面采用厚
0.12m
预制
C20
砼六棱块护坡,坡比为
1:2.25
,下设
0.1m
厚砂砾料垫层,马道坡脚处设置
C20
砼防滑齿墙。原坝顶道路拆除重建,并与左右岸已建道路连接,坝顶路面采用厚
0.2m
现浇
C20
砼封闭,下设厚
0.1m
砂砾石垫层,上游坝坡侧设
1.35m
高
C20
细石砼栏杆。
同意新建上游马道总宽度控制在
3
~
4.8m
,马道采用厚
0.2m
现浇
C20
砼衬砌,下设厚
0.1m
砂砾石垫层,设置现浇
C20
砼警示桩。
同意上游坝坡在高程
311.95m
(上游马道)至
306.71m
(
坝脚)之间采用厚
0.12m
预制
C20
砼六棱块护坡,坡比为
1:2.5
,下设
0.1m
厚砂砾料垫层,坝脚处设置
C20
砼防滑齿墙,尺寸为
0.5
×
0.8m
(宽×高)。
同意上游护坡顺坝轴线方向每隔
6m
设置现浇
C20
砼分隔梁,截面尺寸为
0.3
×
0.3m
(宽×高),上游坝坡左右岸分别新建检查梯步。
同意大坝桩号
0+009
~
0+045
坝体充填灌浆,灌浆孔沿新坝顶轴线单排布置,单排
3
序孔,孔距
2.0m
。灌浆孔深入坝基线以下以下
2.0m
,灌浆材料采用粘土水泥混合浆液。
(三)溢洪道
溢洪道进口段。桩号溢
0+000.000
~溢
0+014.730
,拆除原已建浆砌石底板,采用厚
0.3m
的耐磨抗冲现浇
C30
砼(抗渗等级为
W4
)进行原样恢复衬砌,底坡为反坡,坡比为
1:5.0
。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边墙顶部凿毛,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
控制段。桩号溢
0+014.730
~溢
0+022.730
,拆除原已建浆砌石底板,采用厚
0.3m
的耐磨抗冲现浇
C30
砼(抗渗等级为
W4
)进行原样恢复衬砌;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左边墙顶部凿毛并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右边墙采用现浇
C30
砼加高至
314.45m
,挡墙加高
1.4m
,边墙顶宽
0.5m
,背坡边坡采用
1:0.25
,加高挡墙下土料采用浆砌大卵石进行换填,换填厚度
0.8m
。
泄槽段。桩号溢
0+022.730
~溢
85.407
。桩号溢
0+022.730
~溢
0+054.812
为泄槽第一段,拆除原已建浆砌石底板,坡度为
1
:
80
,采用厚
0.3m
的耐磨抗冲现浇
C30
砼(抗渗等级为
W4
)进行原样恢复衬砌;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左边墙顶部凿毛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右边墙采用
C30
砼加高至
314.45m
,挡墙加高
1.4m
,背坡边坡采用
1:0.25
,顶宽为
0.5m
,加高挡墙下土料采用浆砌大卵石进行换填,换填厚度
0.8m
。桩号溢
0+054.812
~溢
0+070.177
为泄槽第二段,拆除原已建浆砌石底板,坡度为
1
:
3.5
,采用厚
0.3m
的耐磨抗冲现浇
C30
砼(抗渗等级为
W4
)进行原样恢复衬砌;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顶部凿毛并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桩号溢
0+070.177
~溢
0+080.787
为泄槽第三段,底板维持现状;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顶部凿毛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桩号溢
0+080.787
~溢
0+085.407
为泄槽第三段,底板维持现状;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顶部凿毛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
消力池段。桩号溢
0+085.407
~溢
0+101.288
为消力池,此段底板及边墙高度维持现状不变,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顶部凿毛并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
尾水段。桩号
0+101.288
~溢
0+159.000
为尾水渠,此段底板及边墙高度维持现状不变,左右边墙迎水面凿毛并采用厚
5cm
的
C30
细石砼挂网抹面,顶部凿毛并采用厚
3cm
的
C30
细石砼抹面。
(四)放水设施
同意拆除原放水卧管,新建放水竖井,用钢管将水引入新建箱涵,出口与原涵洞相接。放水竖井
布
置于
右岸
基岩上,竖井内径
2.0m
,井壁采用
C25
钢筋砼,竖井底板高程为
303.71m
;在死水位
306.71m
处设置
DN300
进水钢管;钢管进入涵管段采用
C25
钢筋砼现浇进水消力池,并设橡胶止水圈(
653
型),消力池长度
3.0m
,底板高程为
305.31m
,消力池板采用
C25
钢筋砼浇筑,消力池与放水涵洞连接;新建放水涵洞长
20m
,壁厚
0.3m
,净空
0.8m
,采用现浇
C25
钢筋砼衬砌;竖井上设闸房。新建
C25
钢筋砼竖井工作桥,桥面宽
1.5m
,净跨
7.0m
;工作桥设高
1.2
m
的不锈钢栏杆
,
桥墩置于基岩上,采用
C25
砼现浇。
(
五
)其他项目
1.
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
2.
同意新建管理房
153
m
2
。
3.
同意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增加水位、位移、渗流观测、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及自动雨量系统和防汛通讯设备。
四、建设工期
同意
斑竹园水库
建设总工期为
5
个月。
五、工程概算
同意
斑竹园
水库除险加固概算总投资
273.96
万元。
六、水保、环保和清水工程
同意该水库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和清水工程措施,整治后水库水质不能低于
Ⅳ
类。
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
2019
〕
131
号)等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管理中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等。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
项目主管部门
应及时开展蓄水验收,经过一个汛期试运行正常后,应申请竣工验收。深化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良性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加大水库水质管理工作,还一库清水的目标,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