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大余县水保局组织专家对廊桥水城项目、奥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西华山钨矿国家矿山公园项目、第二自来水工程项目、“一江两岸”公园及防洪堤工程项目、游客服务中心至石门口水库旅游公路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我局邀请了六个生产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和以王学雄为代表的多名市水保方案评审专家,通过仔细察看现场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按照水土保持法对水土保持方案做出的明确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单位为防治水土流失而做出的郑重承诺和总体方案,是指导工程后续设计、施工、管理的重要约束性文件。所以,通过此次专家对水保方案的认真评审在新的形势下,要严格按法规、标准开展工作,落实改革文件精神,突出水土保持方案重点内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实施等单位的责任,进一步突显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对工程建设的约束和控制作用,相关各方要尽职履职,约束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