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发放部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实施方案》 文件要求,拟对永治街道第1批发放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人员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如对拟发人员测算结果有疑议的,请本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本单位人事办公室反馈、核实,无相关佐证材料、匿名举报或公示期后反馈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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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治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