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學生
在校學生
出國計畫
規章及表單
外部資源
1. 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請評估自身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等因素)。
4. 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
5. 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1. 免食宿、學費及課程相關費用由舉辦學校提供。
2. 其他費用自理(簽證、健康保險等)。
紙本申請文件
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不要裝訂
1. 報名表(附件2-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
2. 本簡章第六點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3.
夏令營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請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
;
4. 個人簡歷(以捷語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繕打,至多限A4 兩頁篇幅)
;
5. 英文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請至教務處申請至113-1之歷年成績單;碩士生一併提供大學歷年成績單,並在報名表上寫上各學年度成績;
校內申請方式
請於
114年3月6日(四
)前
繳交申請文件至
國際事務處(行政大樓2樓2004室)
,國際處將進行初審,擇優推薦5名至教育部複審。
教育部甄選時程
複選114年3月中旬
甄選結果114年3月下旬教育部函知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