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施工
扰民
时间上的规定一般是早上8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扩展资料:
扰民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首先要看是否达到扰民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投诉也是没有用的。
装修又称装潢或装饰。是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水电施工、墙体、地板、
天花板
、景观等所实现的,依据一定
设计理念
和美观规则形成的 一整套
施工方案
和设计方案。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所以,早晨可以开工的时间是早晨8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一般认为: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扩展资料:
按照规定,周末是不能施工的,已经造成了扰民,如果是周末施工,已经违反了规定,可以向小区物业提出申诉,要求他们进行处罚及处理。严重的物业可以处理直接停水停电,将装修工人赶出小区。
根据根据每个小区的规定,一般在星期六不能噪音施工,星期天完全不能装修施工的。而且小区装修上班时间是9: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段不能施工的。
根据《噪声管理办法》,噪声管制时间是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所以要参照当地的管理办法。 噪音污染可以向110报警,但警察一般是到场制止、警告,很难给予罚款,因为噪音问题归环保局管,警察作为机动力量只是代行环保局管理噪音的职责,要解决根本性问题还是要到环保局反映。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民网
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具体的可以参照本省的要求。
下面举例说明:
1)《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35条的规定是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2)《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装饰装修人在对公共建筑和住宅的内部或外表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扰民”。
这一《办法》规定,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装饰装修活动。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则以后的周末禁止在山庄内进行任何施 工。规定施工时间内必须采用措施降低因施工引起的尘埃、噪音,以免给其他业主带来干扰与不便。
参考资料: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_百度百科
早晨可以开工的时间是早晨6点,早上6点以前都是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扩展资料:
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