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2年,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江苏苏州虎丘区:加强对苏绣的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

2022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干警应镇湖刺绣协会邀请,向绣娘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本报讯(通讯员边惠淀 何嘉凯) 双面绣的异色猫,江南水乡的双面绣屏风,还有具有浓郁新年氛围的刺绣盘金小金兔 …… 1月8日,一组喜庆且寓意美好吉祥中国年的苏绣作品亮相美国纽约“文化苏州,纽约早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交流活动。苏绣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姚惠芬现场展示苏绣精湛的针法,传递苏式文化的意境。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镇湖街道有上千年的刺绣历史,有绣娘8000余人,从事配套产业的有5000余人,2022年镇湖苏绣产值超过10亿元。“苏绣作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汇集了多个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镇湖刺绣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虎丘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雨晴介绍,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苏绣知识产权问题逐步凸显。

2022年初,虎丘区检察院成立苏绣检察办案团队,综合履行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形成苏绣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该院还与区市场监管局、文体旅局等单位会签《关于促进镇湖苏绣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构筑行政、司法和民间三重保护网。2022年3月,该院又上线“苏绣e检通”小程序,“一站式”受理苏绣知识产权侵权申诉,受到绣娘们的欢迎。

经过实地走访调研、大数据比对,办案团队发现市场上存在苏绣商标被抢注、仿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底稿与刺绣作品被侵权等侵犯知识产权问题。2022年5月,虎丘区检察院向镇湖刺绣协会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苏绣地理标志的管理运用,构筑商标防御体系,有效防范恶意抢注涉及苏绣“镇湖刺绣”商标等侵权行为。

接到检察建议后,镇湖刺绣协会全面排查苏绣的商标、专利情况,在商标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维权、培训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进行了对接。截至目前,镇湖刺绣协会成员已申请注册商标27件、发明专利20件、外观设计专利近百件。近日,这份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希望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加强对苏绣的知识产权保护,守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近日,检察官走访苏州市人大代表姚惠芬时,她表示愿与检察官一道,让苏绣得到更好的保护。

(原标题:苏绣作品跻身国际非遗交流现场)

安徽歙县:助力非遗项目保护与传承

2022年8月,安徽省歙县检察院检察官针对当地非遗保护存在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王启龙) 元旦小长假开始,安徽省歙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汪满田鱼灯受邀亮相上海豫园灯会。一场场“鲤鱼灯闹春”活动,再现了“一夜鱼龙舞”的热闹景象,深受上海市民和游客的喜爱。

歙县溪头镇汪满田村的鱼灯已有600余年的历史。记者了解到,歙县非遗数量众多,有歙砚制作技艺等国家级非遗项目6个、叶村叠罗汉等省级非遗项目24个,市县两级非遗项目更是多达234个。

2022年7月,歙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该院干警在实地走访调研中发现,尽管当地相关职能部门非常重视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打造了“非遗夜市”等文化品牌,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比如锡器制作技艺、顶市酥制作技艺等多个非遗项目,因后继无人、市场受限、缺乏宣传等濒临失传。究其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还没有建立监管和引导体系,导致非遗保护工作存在抓大放小、职责不明的状况。

2022年10月,歙县检察院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各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展全面调查,加强非遗传承人管理,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强化监管与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等。对此,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举办非遗保护工作培训班,专门邀请检察官讲授非遗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积极向非遗传承人征询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建议。为提高全社会保护与传承非遗的意识,当地还打造了“歙县非遗馆”,向社会推介歙县非遗的独特魅力。

此后,歙县检察院又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共同建立了非遗保护传承协作机制、非遗传播进校园工作机制等,促进非遗保护信息共享,并将非遗传播和校园课后延时服务相结合。

为延伸办案效果,歙县检察院梳理当地非遗保护存在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同时主动向县委报告相关情况,提出“打造文化旅游经济新业态”等建议,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

(原标题:汪满田鱼灯亮相上海豫园灯会)

[责任编辑: 陆青 吴越 朱玲]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

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360浏览器、IE11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