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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最近几天都在忙社团的事项,没有怎么在关注这件事情的新进展,只有偶尔打开知乎看到关于我上一个答案的消息提示一日不停的点赞告诉我,该事件依旧处于公众的耐心关注中。
难得相邀,岂能相距,庆幸该采访发布时期距离如今不过几个小时而已,我算是及时地了解到最新的事件反馈。
在回答该问题前,也请各位请先看看我曾经回答的上一个问题(分割线之上的部分):
如何看待校友微博爆出的“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老师的父亲性侵学生”一事? - 回答作者: 倾听迷悟 https:// zhihu.com/question/5963 7469/answer/167562451
下面来聊一聊这个新进展,关于朱炯的访谈吧。
注意 :我上面答案,分割线上的回答部分是在事件发生不久后,在校友爆料还是很少的时候,在还在争论事件真假的时候写下的更新。而在那时依据我所学专业我就提出过—— 这件事情并非只有有发生还是没有发生这两个可能,更大的可能是,就算是真的,也无法根据举证被证实 。
时至今日,我的观点依然没有发生改变, 该案件无法被证实的可能性极高,这一可能不在于阿廖沙是否撒谎,而在于关于性侵指控的证据几乎没有保存下来的可能性。
详细的论证在上面所列的另一个答案里以及评论区的精选评论里了,这一判断基于 性侵案件(不止强奸)本身的举证困难 、 时隔的年月与证据保存的可能 、 当时的阿廖沙本身的知识文化体系是否懂得保留性侵案件证据的可能性 等方面已经论述了相关的可能。
但总而言之,我们看待这个事件时绝对不能以判断双方到底是谁说的“真”和“假”来解读该事件,请在你的思维解读中添加“ 举证不足以证实性侵 ”的可能性。
下面各位可以边阅读原报道边看此答案:
第一步:通篇通读,速读,略读。
从通篇的采访来看,采访记者采用的记叙方式基本能够最大程度地还原采访的第一手资料,间或的词语修饰与语法编辑可以忽略不计。该采访记者在“ 编者按 ”那里敢于写出“ 所有调查内容均有聊天记录截图或录音为证 ”,不提客观性如何,仅采访记录的真实性可以推测还是有相应的保障性的。
第二步:明确采访对象,采访中心和采访内容。
一、该篇报道的的采访对象为: 北京电影学院的老师,指控人阿廖沙女士在大学时的复学后班级的班主任——朱炯
二、采访中心: 朱炯对近日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对自己的相应指控(由宋泽尘先生代发)上的回应 。
三、采访内容:
(1)朱炯 回应 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对 时任班主任老师朱炯 作出的,关于 故意刁难时任学生阿廖沙而使之挂科的指控 ;
(2)朱炯 回应 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对 时任班主任老师朱炯 作出的,关于 时任学生阿廖沙毕业答辩时班主任老师朱炯作秀表演,污蔑暗喻阿廖沙女士和男老师关系不正当一事的指控 ;
(3)朱炯回应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对 时任院系科任老师 作出的,关于 对时任学生阿廖沙冷漠并煽动排挤的指控 ;
(4)朱炯回应阿廖沙女士在微博上对 时任班主任老师朱炯的父亲朱正明 作出的,关于 对时任学生阿廖沙前往家中拜访以遭遇性侵伤害一事的指控;
(5)朱炯回应 该事件对自己的影响 ,介绍了 自己父亲的身体近况 与 遭受阿廖沙指控的父亲——朱正明先生接下来应对的打算 ;
(6) 对舆论在阿廖沙指控后的发展方向和因此对自己造成的影响而抱有质疑、愤怒和不敢置信 。
第三步:细读,了解并归纳朱炯回应事项的相关观点和论述。
朱炯的相关观点和对指控的回应:
(1)关于 故意刁难时任学生阿廖沙而使之挂科的指控
公共课与专业课皆是不及格, 16门课挂科,其中有12门是公共课,4门专业课,专业课里面有两门是班主任朱炯教的课, 且分数并未卡在59分,阿廖沙的挂科是自身没有完成作业的原因。(目前学校已经调取了阿廖沙的成绩单)
(2)关于 时任学生阿廖沙毕业答辩时班主任老师朱炯作秀表演,污蔑暗喻阿廖沙女士和男老师关系不正当一事的指控
时任场合答辩至少四五名老师,全体学生在场,公开且严肃而正式, 不可能在这样一个场合作出不着调的事儿 , 答辩未过是阿廖沙 自身毕业论文和成果展的原因。(学校已经调取了阿廖沙毕业答辩时的录像)
(3)阿廖沙对 时任院系科任老师 作出的关于 对时任学生阿廖沙冷漠并煽动排挤的指控
学校曾 要求系里要帮助这位同学 ,学校方面 知晓阿廖沙病情和曾经自杀未遂的遭遇 , 学生处的领导 都 找相关的老师开过会谈过话 ,学校 曾要求系内老师避免她有过激反应,未免她有不幸遭遇以致学校方面也难当其责 。
(4)阿廖沙对 时任班主任老师朱炯的父亲朱正明 作出的,关于 对时任学生阿廖沙前往家中拜访以遭遇性侵伤害一事的指控
朱炯了解认为阿廖沙 确实是去过她的家 ,但是 不清楚具体详情 ,彼时她本人 尚在法国 ,是9月底才回来的,回应舆论认为的阿廖沙对班主任的讨好而上门拜访行为。
( PS :作为家属的朱炯表态: 我跟我父亲都是 单独的个体 ,我的态度很鲜明,我父亲的事情 希望法律给出一个真相 ,如果我 父亲做的不对我会谴责他, 如果 阿廖沙造谣,我也一定会谴责这种造谣, 作为女儿我会 支持我父亲维权 )
(5)朱炯回应 该事件对自己的影响 ,介绍了 自己父亲的身体近况 与 遭受阿廖沙指控的父亲——朱正明先生接下来应对的打算
朱炯坦言父亲朱正明先生 年纪大,身体不太好,不便接受采访,日前已经接见律师准备给自己维权 。
(6) 对舆论在阿廖沙指控后的发展方向和因此对自己造成的影响而抱有质疑、愤怒和不敢置信
朱炯直言,舆论指控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① 舆论在 没有证据的前提 下对她的严重指控 造成对她的精神的严重伤害 ;
② 没有证据支撑的指控的同时被舆论掀开自身过往的伤疤 。(从话语来看猜测可能该掀开伤疤的行为里还包含了对朱炯本人一定的人身攻击倾向)
③舆论质疑了自身多年的教学成果,而朱炯本人敢对过去自己对学生的教学保证“问心无愧”。
④呼吁指控方一同实名站出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第四步:阅读该报道中附上的对阿廖沙支持一方的人员采访
(1)代发阿廖沙微博者宋泽尘先生的私信阅读未回, 但曾声言当事人阿廖沙曾经报警但因证据不足未曾立案,这一点与学校说法未收到通知不符,存疑 ;
(2)知乎实名ID @魏艾迪 告知采访者阿廖沙忙碌的境况,以及 不打算状告朱正明先生的打算 ;
(3)魏艾迪与知乎另一名实名与阿廖沙同级的同学皆表示:阿廖沙与他们谈及此事时 不算多 (在 特定情况下才会讲述 ),且每次讲述版本 并不完全一致 ;
(4)阿廖沙的 抑郁症病情比较严重,存在精神分裂症状 ;
(5) 微博上的@北电摄院11级学生 ,曾指控遭受院系老师敲诈,最新消息是 查无此人 。
第五步:让我们开始展开对比,对比该篇朱炯回应的报道与阿廖沙曾经委托宋泽尘代发的微博指控文章
阿廖沙原微博文章为如下, 让我们再一次重新阅读该文章,若不想看的人可移步到下面的归纳处 :
归纳:从文章内容来看,当事人阿廖沙对学校的指控有:
(1) 对时任班主任朱炯的父亲 朱正明 的指控 ——曾遭遇朱正明的性侵犯;
(2) 对2011年9月当事人 大学老师吴毅 的指控 ——吴毅介绍阿廖沙给朱正明认识而促使了阿廖沙指控的性侵事件的发生,被当事人阿廖沙视为遭遇性侵的帮凶人物;
(3) 对时任 班主任朱炯 的指控 ——故意给其59分使之课程挂科,并在毕业答辩上对自己存在作秀表演,暗喻侮辱其与男老师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4) 对 系主任宋靖 的指控 ——对其公开排挤,人格羞辱,在当事人阿廖沙的口中她还煽动不知情人士排挤自己,系里曾对系老师做出过警告和提醒,并曾侮辱其“人品低劣”。
(5)对班级同学的控诉——对自身讲述情况的冷漠且漠不关心,满不在乎的轻蔑。
对比发现:
(1)该篇报道受访的时任班主任朱炯 主要回应 了关于是否故意卡当事学生阿廖沙挂科与曾于毕业答辩场合对其暗合羞辱的行为;
(2)受访人朱炯对其父亲朱正明先生涉嫌的性侵指控,提出她对其与父亲曾经的拜访并不了解,声明自身与父亲是独立的个体,倡议双方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3)对阿廖沙关于对 时任院系科任老师 作出的关于其 冷漠并煽动对阿廖沙本人排挤的指控,朱炯并未对阿廖沙指控的个体作出评价及回应,而是用学校曾经宏观上下达的对该学生的关心关注来加以强调;
(4)本篇采访采访了朱炯的同时,也采访了部分支持当事人阿廖沙指控的朋友和同级生,但是 未有采访到文章提及的:朱正明、吴毅、宋靖以及当事人相关的同班同学,且所提及者当前还是未有回应。
第六步: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本篇报道主要是朱炯对于涉及自身事态指控的回应,但其对当事人阿廖沙指控具体系主任和相关老师没有发言权,其对系院老师关于是否涉嫌排挤阿廖沙一事的回应大而化之,没有回应落到当事人的具体个体指控的身上,部分人无法代表全部人,但是同理,整体氛围也无法代表个体;
(2)时至今日,文章最为主要指控的朱正明、吴毅、宋靖仍未有所回应,朱炯的回应同样也无法完全等同于是学校遭受指控的多方个体对阿廖沙指控的整体回应,我们应该分清楚这一点;
(3)当事人阿廖沙本人的抑郁症病情较为严重,结合其支持的友人受访所说的,其对事件的叙述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因此,结合本篇朱炯对自身指控的回应报道来看,朱炯对自己身上遭受的指控十分自信且认真对待,并言语中皆明示暗示自己可拿出些切实的证据,阿廖沙混淆记忆的可能性很大;
(4)当事人阿廖沙始终存在举证的困难,其不打算状告,从报道来看,另一方遭受性侵指控的当事人朱正明正准备进行维权,若起诉成功,则不论阿廖沙指控真假,她都将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这也是我在上面放的问题链接回答中,说这会很尴尬的原因。
故让我们回答开头那句话:该案件无法被证实的可能性极高,这一可能不在于阿廖沙是否撒谎,而在于关于性侵指控的证据几乎没有保存下来的可能性。亦即是举证的困难程度,而且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被反指控其诽谤他人,伤害他人名誉权的可能。
另外提醒一点 :
本篇报道主要是朱炯对自身指控的一些回应, 她的回应也无法代表其他人等的回应 。
对挂科和毕业答辩羞辱的指控进行否认与证实其指控是子虚乌有的行为, 不可类推等同于阿廖沙对朱正明的性侵也是子虚乌有的事 。
不可因为最后证实其对朱炯的指控是子虚乌有之事即认为指控人是在故意撒谎 ,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曾经对想要记录自己梦境的人们一个提醒,建议他们一旦醒来越早记录越好,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梦境的部分就会自然出现扭曲, 人类的大脑有自我补全的情况 ,而这个时候梦 境的重要信息可能因此被补全的假象所掩盖。同理的,对记忆也是如此的。在司法实践中,当违法犯罪者与受害人一同讲述自己的事项时,公安机关记录的笔录总是并非完全一致,这未必是人故意撒谎,因为也有很多时候是受害人的讲述是不实的情况,只能说这是处于不同立场时对自己的有利论述,或者因立场而自我补全后引发的记忆与事实的偏差 ,这就需要法庭上,法官对双方都进行问话进行判断了。
抑郁症患者确实有存在认知障碍的情况,但 不可完全等同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病人的言辞,在具备辨认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只是其本人是否具备辨认控制能力需要进行医学鉴定。
( 题外话一句:不要以为精神病人的言辞就不可信,也不要以为精神病人就一定有免死金牌,事实上,在精神病人不犯病的时候,他依旧要为他们所作的事情负责的,并不是如大众所想的那样只要精神病人就是有免死金牌,这是分情况的,只是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的医学鉴定还不发达,无法十分准确地检测出病人在违法犯罪时究竟是清醒着的,还是犯病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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