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点击【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地点切换成参保地县、区,【搜索栏】填入村(社区)名称,在下拉框选定户籍所在村(社区),完成居民信息填写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参保人页后保存即可。

注: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二)医保缴费

通过微信、支付宝直接扫描下方“聚合码”进入缴费界面完成缴款。

由家长携带孩子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或上网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都不是南安户籍,但持有南安市居住证,新生儿是否可以办理南安市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须是南安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或持有南安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有在南安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按规定办理南安市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办理医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当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新生儿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分为两种情况:

1.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发生住院的,可持新生儿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不需要手工报销。

2.住院时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在出生90天内办理的,需手工报销。

新生儿住院费用手工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新生儿社会保障卡

②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孩子未取名时其姓名栏可以用**之子或**子代替)

③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④住院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⑤新生儿本人农行结算账号,若提供父母的农行结算账号,须同时提供户口薄(父母需与新生儿在同一本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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