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设项目内容及生产工艺

(1) 建设规模

项目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总规模 1050 / 天(年处理量 38.325 万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总装机容量 18 MW 。其中一期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年处理量 25.55 万吨),二期工程增加处理规模为 350 / 天。一期装机规模为 2 × 350t/d 炉排焚烧炉,配置一台 12MW 凝汽式汽轮机组,预留二期一台 350t/d 炉排焚烧炉及一台 6MW 凝汽式汽轮机组。预 计投产日期 2015 年,服务年限 28 年。

( 2 )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项目总用地面积 49778.78m 2 ,总建筑面积 22443.6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包括焚烧厂房、汽机房及主控楼)、污水处理区、升压站、供排水系统、厂外取水管及其它公用辅助设施等。

( 3 ) 工程投资

总投资: 49428.78

( 4 ) 建设周期

本项目 建设施工期为两年,预计 2015 年一期投产运行,达到 700t/d 规模; 2020 年二期投产, 规模 达到 1050 t/d

( 5 ) 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3. 与相关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该项目属于 国家发改委令第 2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11 年本) (修正) 》中鼓励类2 0 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环发〔200 8 〕82号 关于 进一步 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 提出了垃圾发电企业的选址、建设及环保要求。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符合该规定要求。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 建设项目环境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各测点 SO 2 、NO 2 氟化物 PM 10 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一级标准, HCl、Pb、H 2 S和NH 3 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 厂址旁农灌沟下游2000m处DO值超标,其它断面地表水体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III 类标准 ,表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除 PH值、总 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93中III类要求。超标 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污染导致。

(4)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 8 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的测值均低于《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 2008 )》 2 类标准 中所规定限值,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评价 范围 见下表:

项目场 外200m范围内

3.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广元市盘龙镇南山村三组现有垃圾填埋场场内,位于南山村东南面,北距广元市城区约15km,位于广元市城区主导风向侧风向,西北距盘龙镇约4.5km,西南距召化镇约4.6km。

拟选场址位于原垃圾填埋场垃圾分选厂厂址位置上,项目北面临近已建的广元市利州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广元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西面临在建的垃圾填埋场二期。地貌特征为三面环山的丘陵沟谷地,厂址区域现为农村环境。 项目西面约2km为嘉陵江,本段嘉陵江的水体功能为泄洪、农灌和饮用。东面邻进场道路南陵路,距国道212公路12km,拟建场址西侧约500m处为在建的兰渝铁路工程,符合铁路部门的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距项目西北300米坡脚下为一农灌渠,主要为泄洪、灌溉功能,不涉及饮用水源。拟建项目厂址600米内有零散居民约5户,周边300m内有住户2户。根据调查,评价区域内无重点保护动植物、无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拟选厂址不存在不符合垃圾场选址条件的不良地质结构。

厂区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 1- 2。

表1-2   厂区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土方开挖、临时堆存、运输,建筑钢材的运输,水泥、沙石、木材等建筑材料的运输。由于运输车辆往返公路上,运输产生的扬尘及车辆行驶时在路面上扬起的尘埃,将对工地周边人群产生一定影响。主要防治措施有:

(1)运输车辆应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并尽量采用遮盖密闭措施,以防物料抛撒泄漏。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场地及时平整,对干燥作业面适当撒水,以防二次扬尘。

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少量施工废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灰浆、酸碱性的物质等,应设置废水沉淀池处理,其中沉淀池上清液尽可能回用,如作为混凝土搅拌的浆料,沉淀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运输。 在厂区内修建临时厕所(旱厕)及简易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可以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1)的三级标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7)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8)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

施工期噪声 主要来自土建类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也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可恢复正常。为减轻噪声污染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应尽量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高声级的施工设备尽可能不同时使用,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不施工。

(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

(4)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5、生态影响

本项目 主要 拟征土地为 原广元城市垃圾填埋场 用地, 因此不新征占用农田,对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 运营期 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垃圾焚烧厂的废气主要来自 以下几 部分: 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粉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 X 、N O X 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等)等几大类。 在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 ③ 垃圾运输车排放的尾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烟气净化拟采用 “SNCR+半干法 (Ca(OH)2) +干法(NaHCO3)+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 工艺。本套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半干法反应塔 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活性炭系统及灰渣输送等系统,并配有自动控制及在线检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80m高烟囱排至大气。

活性炭喷入装置设置在除尘器前的管道上,干态活性炭以气动形式进入除尘器前的管道中,通过在布 除尘器中和烟气的接触进行吸附去除重金属和二恶英类物质。垃圾焚烧产生废气中挥发状态的重金属污染物,部分在温度降低时可自行凝结成颗粒、在飞灰表面凝结或被吸附,从而被布袋除尘器收集去除

城市生活垃圾中厨余、果皮约占垃圾总量的2/3。厨余、果皮类有机物一般以蛋白质、脂肪与多糖类(淀粉、纤维素等)有机物形式存在。这些有机物在好氧、厌氧细菌的作用下发酵、腐烂、分解,期间会逐渐产生多种恶臭气体污染物。

当焚烧炉正常运行时可满足垃圾坑负压,坑内臭气不会向外逸散影响周围环境,抽入焚烧炉的垃圾坑恶臭气体经焚烧后致臭物质彻底分解 焚烧炉 正常运行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确保达标后排入环境空气中。

汽车呈怠速行驶 排放的CO、HC污染物较多, 通过合理引导车辆, 减少怠速带来的汽车尾气影响,完善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和对噪声吸收能力均较强的树木 等,可减少汽车尾气的影响

职工食堂其灶头数为2头,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要求,属于小型规模,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去除率为60%,可直接排放。

2、 废水

本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和一体化净水系统的反冲洗水,外排废水污染小,属于清洁废水,可直接排入进入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同生产 废水一同排入厂区的污水管道系统 进入厂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用DN50的HDPE塑料给水管通过提升泵送入清水回用水池作为绿化道路洒水回用,雨季时回用循环冷却集水池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使用。

渗滤液 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用DN80的HDPE塑料给水管通过提升泵送入回用水池作为冷却塔补充用水回用。

3、 噪声

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声源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 通过对 工程运行中的风机安装消声器,电机噪声则安装隔声罩、墙体安装吸声材料为主,炉膛、风道噪声用隔板降噪 ,经相应控制降噪措施实施后,其项目设备噪声在联合工房(由铝合金门窗封闭)外的噪声强度可以达到预期的60dB(A)以下。

4、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炉渣可作为建材再生利用;飞灰 采用水泥做为固化剂,使用螯合剂做为稳定化药剂的方法处理飞灰 ,固化处理后的飞灰送至广元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及生活垃圾送焚烧车间进行焚烧。

5、地下水污染防范

由于本项目使用的辅料如果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同时如果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不当,可能渗漏污染地下水。因此,为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对厂区生产车间及原辅材料储存库房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物料渗漏污染地下水。同时在垃圾储存坑设置两个渗沥液收集池 当收集池内液位到达一定高度时,污水泵将渗沥液打到地面送往渗沥液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池及管道等也应采取防渗措施,并严格施工管理,避免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

四、 建设项目经济损益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城市市政基础工程,其处理程度与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外在标志。它涉及到市容市貌是否美观、清洁;关系到居民居住环境是否卫生安全。该项工程的建设将有效地缓解由于经济发展和生活等带来的垃圾对环境的危害,成为保障当地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服务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一个新的出路,它的建设无疑将使服务区的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减少了成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理处置压力。

工程建成后,在环境损失的补偿方面随时间的增加基本不需追加投资,随着工程的运行,环境效益将不断增大。因此,在环境费用—效益方面,工程具有较优越的经济效益。

五、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机构应将监测结果记录整理存档,并按规定编制表格或报告,报送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外排的各种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施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上可行。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 先生

公司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南山村

邮编:628000

电话:18011150197

传真:0839-3611277

环评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贞

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54742

传真:028-8553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