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的理解与误解
“极限”的理解与误解
极限:(1),最大的限度。所谓“极”就是“底端”和“顶端”;“最小”与“最大”之意。“限”是指“限界”。虽至无穷,但却有一个限界,这就是极限。 (2),自变量的值,无限趋近但不等于某规定数值时,或正向增大趋近于,或“倒向”缩小趋近于,到一定程度时,与数学函数的数“值 差”, 为“无穷小”的数。这是某数的左右两旁的无限向某数趋近的“极限”。这种变量“趋近”的极限,一般理为“无穷小量”。
在高等数学中,极限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在“微积分”学说中,‘无限细分’就是微分;微分至小为极限,就是“无穷小量”。‘无限求和’就是积分;积分是无限多的数项,相加之总和;或“无穷小量”与“无限大”的数,相乘之积。 无限的至其极端,就是极限。无限细分的极限,是微分其量,为“无穷小量”;无限增多之数的极限,是“无穷大”;这种思想是微积分的基础,它是用一种运动的思想看待问题。
高等数学的“极限”概念,是从初等函数的“极值”引伸过来的。这个“极限”引入,是很有必要性:因为,代数是人们已经熟悉的概念,但是,代数无法处理“无限”的概念。所以,必须要利用代数处理代表无限的量,这时就精心构造了“极限”的概念。在“极限”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概念绕过了用一个数除以0的麻烦,相反引入了一个过程任意小量ε。 就是说,除的数不是零,所以有意义,同时ε可以取任意小,只要满足在δ区间,都小于ε,我们就说他的极限就是这个数。虽然这个概念给出的比较取巧,但是,它的实用性证明,这样的定义还算比较完善,给出了正确推论的可能性。因此这个概念是成功。
极限可分为数列极限和函数极限或数的集合域的极限,分别定义如下:
数列极限:
定义:设|Xn|为一数列,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不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不等式 |Xn - a|<ε 都成立,那么就成常数a是数列|Xn|的极限,或称数列|Xn|收敛于a 。记为lim Xn = a 或Xn→a(n→∞)
数列极限的性质:
1.唯一性:若数列的极限存在,则极限值是唯一的;
2.改变数列的有限项,不改变数列的极限。
几个常用数列的极限:
an=c 常数列, 极限为C;
an=1/n 分数数列,(n→0)极限为0;(n→∞)极限为无穷小(1/∞);
an=x^n 绝对值x小于1 ,极限为无穷小(1/∞);当x等于0时,极限为0;当x≠0、n=0时,它的极限为1;
在这里,传统的常用数极限,只讲“an=1/n (n→∞)的极限为0;这是一种误解。而“an=1/n (n→∞)的极限应为无穷小“1/∞”。
当an=x^n 绝对值x小于1 ,极限为0;这也是一种误解。当an=x^n 绝对值x小于1 ,极限也应为无穷小“1/∞” 。
分数数列“an=1/n (n→∞)的极限为1/∞“无穷小”;小数数列an=x^n 绝对值x小于1 ,极限也为1/∞“无穷小”;当x≠0、n=0时,它的极限为1;
这几种情况下的极限,都不是0。若为0,则意味着,其分数或小数都是为0,“0”已不是“分数”或“小数”。“0”极限,就是“没有”极限、即为0。这就已发生“质变”;全完否定了“极限”的“数与量”的存在。
函数极限的专业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 ,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δ” 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
|f(x)-A|<ε
那么常数A就叫做函数f(x)当x→x。时的极限。
函数极限的通俗定义:
1、设函数y=f(x)在(a,+∞)内有定义,如果当x→+∞时,函数f(x)无限接近一个确定的常数A,则称A为当x趋于+∞时函数f(x)的极限。记作lim f(x)=A ,x→+∞。
2、设函数y=f(x)在点a左右近旁都有定义,当x无限趋近a时(记作x→a),函数值无限接近一个确定的常数A,则称A为当x无限趋近a时函数f(x)的极限。记作lim f(x)=A ,x→a。
函数的左右极限:
1:如果当x从点x=x(0)的左侧(即x<x(0)无限趋近于x(0)时,函数f(x)无限趋近于常数a,就说a是函数f(x)在点x(0)处的左极限,记作x→x(0)-limf(x)=a.
2:如果当x从点x=x(0)右侧(即x>x(0)无限趋近于点x(0)时,函数f(x)无限趋近于常数a,就说a是函数f(x)在点x(0)处的右极限,记作x→x(0)+limf(x)=a ;
注:若一个函数在x(0)上的左右极限不同,则此函数在x(0)上不存在极限。
在这里,一个函数在x(0)上的左右极限,应是一种误解;是x→x(0)的两种情况:(趋向近于0,递减趋势)与(趋于0,递减到终端为0);混淆为都等于0。此处以0为界,左右两边只是正数与负数的区别,趋向的极限(正、负)不同,应不存在极限。因此,应将所有“一个函数在x(0)上x→x(0)”;通通改为 “一个函数在x(1)上x→x(1)” ;才能与“函数极限的性质”相一致,而不造成“悖论”。尽管,人们已习惯于那种“强词夺理”的误解;但如将这种“误解”,强加于“函数极限的性质”,将造成更多的误解。例如出现:
x→x(0)-limf(x)=a=0; x→x(0)+limf(x)=a=0;极限为0 ; lim(1+1/x)^x =e;即当 x→∞时。若x→0,成为lim(1+1/x)^x =1。
函数极限的性质:
极限的运算法则(或称有关公式):
lim(f(x)+g(x))=limf(x)+limg(x)
lim(f(x)-g(x))=limf(x)-limg(x)
lim(f(x)*g(x))=limf(x)*limg(x)
lim(f(x)/g(x))=limf(x)/limg(x) ( limg(x)不等于0 )
lim(f(x))^n=(limf(x))^n
以上limf(x) limg(x)都存在时才成立
lim(1+1/x)^x =e; 即当 x→∞时。
无穷大与无穷小:
一个数列从1之下开始,(极限)无限趋近于0,但不等于0时,它就是一个(极限单位量)为“无穷小量”的数列。
无穷大数列和无穷小数列关系,是互为“倒数”关系。
两个重要极限:
1、
lim sin(x)/x =1 ,x→(1/∞);趋向的“极限”,为无穷小;而不是趋向的极限为0;即(x→0);不应将“无穷小量”误解为“等于0”;极限是有界限的,趋向近0与趋于0,是有区别的。否则将背违“无穷大数列和无穷小数列成倒数”。“0”与(∞)无穷大,不是倒数关系;而无穷小(1/∞)与无穷大(∞/1)才是倒数关系。
2、lim (1 + 1/x)^x =e ,x→∞ (e≈2.7182818...,无理数)
首先举一列,介绍刘徽的"割圆术",设有一半径为1的圆,在只知道直边形的面积计算方法的情况下,要计算其面积。为此,他先作圆的内接正六边形,其面积记为A1,再作内接正十二边形,其面积记为A2,内接二十四边形的面积记为A3,如此将边数加倍,当n无限增大时,An无限接近于圆面积,他计算到3072=6×2的9次方边形,利用不等式An+1<A<An+2[(An+1)-An](n=1,2,3....)得到圆周率=3927/1250约等于3.1416;
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0.999999……=1?
(以下一段不作证明,只助理解——原因:小数的加法的第一步就是对齐数位,即要知道具体哪一位加哪一位才可操作,下文中0.33333……的加法使用小数点与小数点对齐并不可以保证以上标准,所以对于无限小数并不能做加法。既然不可做加法,就无乘法可言了。)
谁都知道1/3=0.333333……+(1/∞),而两边同时乘以3就得到1=0.999999……+(1/∞),可就是看着别扭,因为左边是一个“有限”的数,右边是“无限”的数。其实这左右两边之间是隐含相差一个“无穷小量”的差值。
10×0.999999…… +(1/∞)=10×1-(1/∞]=10-(1/∞);
∴ 0.999999…… ≠ 1 ;不然只是,0.999999……≈0.999999;这才是确切理解“无穷小量”与“零”的区别。
极限,是一个复杂的动态概念,即是变量趋势的界限概念;又是变量的变化程度概念;还是变化可微分的“单位量”比较的比率概念。三种区别,代表三种不同定义、含意、作用。
变量趋势的界限,是指数列集合的极值:最大值与最小值。
变量的变化程度,是指增量的大小,其增量细分的极限,为“无穷小量”。
变量的变化速度,是指原速度与加速度的比较,其极限是瞬间的加速度。
变量的变化速率,是指两个变速的比率;其极限为dx/dy。
这些,在“数论”、“数分”中,涉及到以上几种情况的“极限”时,决不搞混淆;否则,极易作出错误的结论,造成“悖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