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保障绿化施工现场及养护人员安全,
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件发生,
现就加强绿化管养及施工安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树立城市绿化安全发展理念
各地各单位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政策方针,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城市绿化建设养护标准及要求,压实压紧各单位的绿化建设与养护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之中,做到以人为本、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切实保障绿化管养及施工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落实绿化管养及施工安全措施
(一)细化安全措施。
养护工作开展前应确保场地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设置安全员、警戒带及安全警示标志,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警示服饰。作业车辆应停放安全,不妨碍交通,车辆干净卫生不妨碍市容,车辆运输不得超载、人货混载。高大树木修剪时应有专人在树下指挥,设置隔离带,保障行人和过往车辆安全。病虫害防治作业应避开人流高峰,按照药品使用要求操作,设专人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
(二)明确施工责任。
各地各级绿化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
明确监管和施工安全责任,
督导园林绿化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关键岗位履职履责,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等。要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落实扬尘管理、施工围挡、垃圾清运、人员和物料进出场等有关规定。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力度,深入排查绿化施工安全隐患,对人员、机械、设备、工具、危化品等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闭环整改,切实保障绿化工程安全零事故。
(三)强化人岗匹配。
养护及施工单位应制定年度、月度安全管理计划,详细的绿化养护施工操作规程,日常养护日志、各项安全养护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创立完整的技术档案。重点检查现场新进、转岗人员是否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等。一线作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有能力承担外场工作,年龄不超
65
周岁。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定期维护,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按照相应规程操作,特种工、园林绿化工应百分百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
各地绿化主管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将相关要求层层传达至基层主管部门及相关园林绿化企业,并督促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对辖区内各绿化养护施工项目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时限,闭环整治。
为动态梳理掌握城市绿化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信息,
请各市(区)绿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填报附件,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我局。
联系人
:
王愿如,电话:
0512-67303632
邮
箱:
csgy_wyr@yllhj.suzhou.gov.cn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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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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