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更斯-菲涅耳原理 (英语: Huygens–Fresnel principle )是研究 波传播 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因荷兰物理学者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 和法国物理学者奥古斯丁·菲涅耳而命名。这个原理同时适用于远场极限和 近场衍射
惠更斯-菲涅耳原理能够正确地解释与计算波的传播。 基尔霍夫衍射公式 给衍射提供了一个严格的数学基础,这基础是建立于 波动方程 和格林第二恒等式。从基尔霍夫衍射公式,可以推导出惠更斯-菲涅耳原理。菲涅耳在惠更斯-菲涅耳原理里凭空提出的假定,在这推导过程中,会自然地表现出来。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解释这原理。假设有两个相邻房间A、B,这两个房间之间有一扇敞开的房门。当声音从房间A的角落里发出时,则处于房间B的人所听到的这声音有如是位于门口的波源传播而来的。对于房间B的人而言,位于门口的空气振动是声音的波源。
光波对于狭缝或孔径的衍射也可以用这方式处理,但直观上并不明显,因为 可见光 波长 很短,因此很难观测到这种效应。
1678年,惠更斯完成著作《光论》(《Traitė de la Lumiere》)。1690年这本书公开发行。在这本书中他提出“ 惠更斯原理 ”:
波前的每一点可以认为是产生球面次波的点波源,而以后任何时刻的波前则可看作是这些次波的包络。
借着这原理,他可以给出波的直线传播与球面传播的定性解释,并且推导出 反射定律 折射定律 ;但是他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当光波遇到边缘、孔径或狭缝时,会偏离了直线传播,即 衍射 效应。惠更斯假定次波只会朝前面方向传播,而不会朝后面方向传播。他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物理行为。惠更斯原理是一种光波动说。这假说是根据1664年 罗伯特·胡克 的提议。胡克本人公开批评牛顿的光微粒说。两位大师争吵不休,直至胡克往生。在那时期,由于 艾萨克·牛顿 在其它物理领域的成功,他被公认是光本质争论的赢家。
菲涅耳在惠更斯原理的基础上假设这些次波会彼此发生 干涉 ,因此惠更斯-菲涅耳原理是惠更斯原理与干涉原理的结晶。用这种观点来描述波的传播,可以解释波的衍射现象。特别地,惠更斯-菲涅耳原理是建立衍射理论的基础,并指出了衍射的实质是所有次波彼此相互干涉的结果。为了符合实验结果,他又添加了一些关于次波的 相位 波幅 的假定。这些假定引导出的预测与许多实验观察相符合,包括 泊松光斑 ,也对于为什么波只会朝前面方向传播,而不会朝后面方向传播这问题给出一个定量的解释。
1818年,菲涅耳将他的论文提交给 法兰西学术院 的评委会。评委会的会员西莫恩·泊松阅读完毕后认为,假若菲涅耳的理论成立,则将光波照射于一小块圆形挡板,其形成的阴影的中央必会有一个亮斑,因此,他推断这理论不正确。但是,评委会的另一位会员,弗朗索瓦·阿拉戈亲自动手做这实验,获得的结果与预测相符合,证实菲涅耳原理正确无误。真正最先观察到这现象的是法国-意大利天文学者吉雅科莫·马劳地(Giacomo Maraldi),但他于1723年获得的研究结果在那时代并没有得到重视。这实验是支持光波动说的强有力的证据。这实验与 托马斯·杨 双缝实验 共同反驳了 艾萨克·牛顿 主导的光微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