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斯威士兰王国宪法 英语,文本日期:2005年

斯威士兰旧宪法于1978年10月制定,规定斯是一个没有种族歧视、不分肤色信仰、人人平等、享有自由和公正的国家;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国王为权力至高无上的国家元首,其行政权通过由首相主持的内阁实施。

2006年2月,斯新宪法正式颁布实施,仍然维持了国王对斯司法、行政、议会事务的绝对权力。国王仍可根据自己意愿否决法令、解散议会、任命和解职首相、内阁和部分两院议员。斯议会由参、众两院组成,任期5年,其职能仅限于辩论政府提案并向国王提供咨询。司法机构实行罗马-荷兰法和传统习惯法双重法律体系,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前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区法院和斯威士(酋长)法庭组成。宪法法院对以上两种法庭体系的判决有最终裁决权。斯威士法庭只负责审理本酋长所管辖地区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2005年斯威士兰王国宪法 目录:

第一章 王国及其组成

第二章 君主制

第三章 保护和促进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四章 公民权

第五章 国家政策与公民职责的指导原则

第六章 行政机关

第七章 立法机关

第八章 司法机关

第九章 检控专员和人权与公共行政委员会

» 第一部分 检控专员

» 第二部分 人权与公共行政委员会

第十章 公共服务

» 第一部分 服务委员会

» 第二部分 公务员事务委员会

» 第三部分 杂项

第十一章 公共财政

第十二章 国土、矿产、水和环境

第十三章 地方政府

第十四章 传统机构

第十六章 领导行为准则

第十七章 宪法修正案

第十八章 杂项

第十九章 过渡性条款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斯威士兰法律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斯威士兰法律,内容包括斯威士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要立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该国加入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网站目录为中文,便于查阅,法规主要为英文版,可在线浏览或下载。

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斯威士兰立法

NATLEX是由国际劳工组织(ILO)创建并维护的全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数据库,收录193个国家及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协议、政策指南及司法判例,涵盖就业、职业安全、社会保障、非正规经济等18个核心领域。数据库提供多语言检索功能,支持按国别、主题、法律效力等维度交叉查询,并与ILO的NORMLEX(国际劳工标准数据库)、LABORDOC(劳动文献库)实现数据互通。

UrbanLex提供的斯威士兰立法

UrbanLex 是一个免费的全球城市法律数据库,旨在共享各国与城市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该数据库主要由联合国人居署城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