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鸩止渴(拼音:yǐn zhèn zhǐ kě)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 南朝 ·宋· 范晔 后汉书 ·霍谞传》。
饮鸩止渴(鸩:传说中的毒鸟)指饮用鸩羽毛浸泡过的毒酒解渴;比喻用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而不顾严重后果。含贬义;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宾语、定语。
霍谞是东汉人,他自幼发奋读书,从小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才华,年纪轻轻便精通四书五经,并通过了明经科的考试。他在当地是有名的“小才子”,长大以后,曾为河南尹,后做过廷尉。
梁商读了这封信,觉得霍谞说得很有道理,又听说他只有十五岁,对他的胆识颇为赞赏。后来,梁商不仅重审此案,还亲自到皇帝那里替宋光辩白。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宋光也被无罪释放。从此以后,霍谞的名声传遍了整个洛阳城。
作家·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杨嗣昌的加征练饷办法是使朝廷饮鸩止渴”。
作家· 巴金 《谈〈憩园〉》:“他们里面也有抽鸦片烟的,年纪大一点的轿夫多数抽大烟,因为他们的体力不够,不得不用这种兴奋剂来刺激,明知这是饮鸩止渴,但是也无其他办法。”
饮鸩止渴—杀鸡取卵
“饮鸩止渴”和“ 杀鸡取卵 ”意义相近,两者皆有只顾眼前需要而缺少长远眼光的意思;区别在于“杀鸡取卵”偏重利的取舍,指为了眼前利益,而放弃长远利益;而“饮鸩止渴”则在于害的轻重,指为了弥补或减少当前的损害,而不计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