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外省人,和我结婚了,现在打算把户口迁到我这里,我是仁*汪洋区人,我和我老婆都是农村户口。我去汪洋派出所户籍室咨询迁移户籍的资料,回复需要在女方家开户籍证明,然后我们去外省老婆家当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当地回复不需开户籍证明,没有户籍证明这一项证明,结婚户籍迁入迁出都没有这样的事。我顿时内心崩溃,难道老百姓办理一个这样基本的民生问题就这么难,就这么困难重重,会有这样曲折!难道我就得这样空手回家,不停地往返两地求证,理论,我举手无措,真不知道还能怎样做。 现在是外省不开户籍证明,汪洋派出所不开《准予迁入证明》!!! 然后我在仁*政府官网查询结婚户口迁入所需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迁入地村(组)、居委会意见(规划区居民需政府意见)。 市内迁移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市外迁入的凭以上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从头到尾也不见县政府规定需要户籍证明,现在外省不开户籍证明,汪洋派出所必须要户籍证明,我普通老百姓该怎么办????
肖孟,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向汪洋派出所咨询。经咨询,办理婚迁手续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迁入地村(组)、居委会同意落户的证明。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