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开展光明区2024年第二批次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小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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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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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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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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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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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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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鸣鹿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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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玉塘街道长松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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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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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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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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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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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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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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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中20套是无障碍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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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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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马田街道富利南路与振兴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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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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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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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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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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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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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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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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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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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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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天汇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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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长春南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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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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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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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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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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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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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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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洺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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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东侧、华裕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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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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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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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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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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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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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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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寰宇时代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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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明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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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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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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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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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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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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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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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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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光安路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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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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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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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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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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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凤凰街道皇新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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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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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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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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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公园九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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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马田街道规划通兴路与根玉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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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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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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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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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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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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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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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万悦山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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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大道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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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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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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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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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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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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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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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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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大道与科能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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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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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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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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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业云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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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与长春路交汇处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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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公寓
|
38左右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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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一厅
|
70左右
|
15
|
三房二厅
|
86左右
|
11
|
小计
|
35左右
|
274
|
801
|
50左右
|
51
|
70左右
|
343
|
90左右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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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规定:人才住房户型分为35平方米、65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六种基准户型,其中35平方米、65平方米、80平方米三种基准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10%。上述“35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5、38、4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50左右”房源是指表中5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70左右”房源是指表中64、65、66、69、70、71、75、77平方米左右的房源;“90左右”房源是指表中80、85、86、87左右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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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费用租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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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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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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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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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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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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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鸣鹿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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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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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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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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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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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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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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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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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天汇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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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
|
3.98
|
0.2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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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洺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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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
|
3.9
|
0.25
|
5
|
中海寰宇时代花园
|
31.41
|
4.9
|
0.2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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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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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2
|
3.8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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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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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
2.53
|
0.2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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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公园九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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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
|
3.9
|
0.25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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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万悦山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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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
|
4.28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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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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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3.9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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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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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业云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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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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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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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请承租企事业单位仔细查看各项目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标准,结合单位申请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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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租对象及顺序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4年8月2日前进入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各项目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项目所在地街道的企事业单位配租,具体配租顺序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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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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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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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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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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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鸣鹿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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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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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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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玉塘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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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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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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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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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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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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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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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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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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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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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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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公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
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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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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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天汇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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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
|
首轮配租
|
面向注册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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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公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
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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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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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洺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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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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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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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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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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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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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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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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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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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寰宇时代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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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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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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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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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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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
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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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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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天地花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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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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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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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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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
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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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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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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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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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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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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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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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玉塘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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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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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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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公园九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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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
|
首轮配租
|
面向注册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
第二轮配租
|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公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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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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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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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万悦山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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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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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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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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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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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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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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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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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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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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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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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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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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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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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光明街道、玉塘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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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
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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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业云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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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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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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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注册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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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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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公明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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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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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配租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全区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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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5.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款。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住房,相关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请条件。
(二)配租标准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五、配租流程
(一)单位认租
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http://zhaj.szgm.gov.cn:30042/rckUnitOut)中认租房源。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9日18:00。2024年8月9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资料审核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
(四)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宏发天汇城一期、星河天地花园二期、林泉居、宏发万悦山大厦、深业云筑由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其余项目由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房源。
六、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更精准地服务,通用业务问题请拨打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咨询,专项服务问题请拨打对应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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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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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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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91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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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 23416148(建筑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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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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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2445(工业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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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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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1643(商贸服务类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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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1872(商贸服务类企业-批零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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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5943(新引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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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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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0473(科技服务业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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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1388802(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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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0472(入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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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1388262(合成生物、生物医药企业;相关引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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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245713(机构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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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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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3429(文化类、体育类、旅游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或体育产业园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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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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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416250(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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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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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9572(公办学校类、驻区高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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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416253(民办学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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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199637(幼儿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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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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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8214456(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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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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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420783(法律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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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者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租金动态调整情况
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根据本市经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二)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申请人,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期间承租单位注册地迁出光明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三)无障碍户型情况说明
本次供应中安居鸣鹿苑项目20套二房一厅为无障碍户型,分别是1栋C座0406、0413、0506、0513;1栋D座0406、0413、0506、0513、0606、0613;1栋E座0307、0316、0407、0416;1栋F座0307、0316、0407、0416;1栋G座0307、0407。请申请人(企业)谨慎选择。
(四)周边风险情况
宏发万悦山大厦项目、安居鸣鹿苑项目临近地铁六号线,存在一定噪音振动等影响;明汇府项目周边可能受学校噪音影响;电建洺悦府项目临近地铁六号线,与光明大道相邻,存在很大噪音、振动影响,同时该项目配置空调为五级能耗,存在能耗高问题;中海寰宇时代花园项目位于观光路与光源五路交汇处,存在噪音、粉尘等影响;林泉居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存在很大噪音、振动影响;华润置地公园九里项目西临公明西环路/南光高速,存在一定噪音、尾气、灯光影响;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位于龙大高速旁,且处于地铁沿线,存在噪音污染,同时该项目配置空调为五级能耗,存在能耗高问题;深业云筑项目临近城中村,存在人员密集、车辆较多等影响。请企事业单位谨慎选择。
(五)装修情况
各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六)学位情况
本次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七)停车位情况
本次供应项目停车位严重紧张,物业公司将根据车位规划及实际停放情况,动态调整停车位使用专项规约,不保证所有车辆均能停放到本项目。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也可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对停车位使用方案等进行调整、表决。承租人的停车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对停车位数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请申请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截至目前的停车位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后续随着各个群体的入住,停车位将更加紧张。安居鸣鹿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286;明汇府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536;宏发天汇城花园一期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3246379;电建洺悦府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33691891;中海寰宇时代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080;星河天地花园二期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3212360;林泉居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8299;华润置地公园九里花园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2365358;宏发万悦山大厦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9103399;金融街华发融御花园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88655568;深业云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1061196 。
(八)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做任何承诺。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各项目户型图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2024337736号-1
网站标识码:4403900004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5185号
投诉电话:0755-12345 投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信访大厅
执法投诉电话:0755-88211194 执法投诉信箱:sfjzfts@szgm.gov.cn